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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三章 破案理论(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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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他的说法,破案,其实就是在解一个多元方程组,假如有五个未知数,你找到了其中四个,就一定能够解开第五个。如果你找到其中三个,再加上一些限制条件的约束,你就可能猜到那两个的范围。

哪怕你只找到两个,也有一个破案的思路。当各种思路能够用一个逻辑或者公式来分析时,那就离真相不太远了。

“走访,最基础最简单的重复劳动,表面上看起来费力不讨好,但却是最稳妥最有效的办法。甚至,我的老师说,只要用最大的力量走访,花尽量多的时间与精力,几乎没有破不了的案。”

此时,小夏的眼里,重新闪出了光。

“你的意思,我们的努力,或许是有意义的?”小夏问到。

“有很大的意义,那是寻找未知数的答案。确定的未知数越多,解方程的可能性就越大。要知道,任何事任何人,不可能独立于社会完整存在,总是有痕迹的。这就像阿房宫悬案,经过两千年,也会在考古发掘中,找到答案。”

冬子也知道这个故事,小夏就更不用说了,她是西安人。历史上,著名了《阿房宫》赋,给秦始皇的奢侈定了罪。说它规模如此宏大,以至于项羽烧了它三个月,才完全焚毁。

冬子专门去过阿房宫遗址,那是近年的考古发现。那个地方在西安与咸阳之间,叫三桥的地方。邻近所谓彭总做工作,示范推销的高新区很近,所以,冬子也算熟悉。

根据考古发现,挖掘出当时的年代的夯土层,以及石条等建筑材料,好几年的探方发现,才明白,这是一桩历史冤案。直到秦始皇死,阿房宫根本就没有完工。哪怕最终完工了,也远远不及《阿房宫赋》中所描写的:“骊山北构而西折,直走咸阳,覆压三百余里”的规模。

没有完工的较小规模的宫殿,当然用火烧不了三个月。

因为历史证据的虚假,所以,这篇文章的论点,也就缺乏说服力了。不是他的结论就一定不对,但不能通过阿房宫来证明。

“那万一,我们即使寻找到一些线索,但线索太少,或者太不重要,破案就没有其它办法了吗?”冬子关心自己努力的结果。

“还有一些其它办法可以帮助。要知道,不管是受害者还是罪犯,他们都是社会人,可以找到他们的同学或者邻居来回忆。前提是,你得知道他们在哪里。当然,心理学与逻辑学的推断,也是有帮助的。”

冯警官虽然说得比较专业,但冬子却一点也不觉得枯燥,一个同龄人,他拥有的知识,正是冬子想学习的。

冯警官举了一个逻辑的例子。比如,求助人所描述的,那位拐卖他的中年妇女,说是要带他去找妈妈,还说是他妈妈的邻居。那问题来了,这个人,肯定知道,他妈妈的邻居不是他的邻居。要不然,近十岁的人,不可能不认识自己的邻居。

甚至,这位拐卖者,已经知道他家的具体情况了。那么,结合这两处推断,可以大致上认为,这个妇女,就是熟悉他家情况的人。要么是乡亲,只不过求助人不认识她,她却认识求助人。要么是他妈妈的关系人,或者熟悉的人。

第二个推断,也可以从逻辑与常识上进行判断。比如这个妇女,把他带到西安火车站,就在城墙边上那个,所以,求助人回忆中,对城墙的记忆比较深刻,这个细节应当是真实的。她在火车站借口去买东西,肯定是故意的。

为什么?因为,如果真要带他去找妈妈,肯定用不着坐火车。因为求助人当时就意识到,上了火车,就等于上当了。说明,他妈妈改嫁的地方并不远,不用坐火车。也许他以前去过妈妈的新家,是坐汽车甚至是走路去的,所以,一上火车,他就慌了。

既然这个女人是故意把他带到火车站的,那她很有可能就是故意把他卖掉的。

说到这里,冯警官停顿了一下:“你们想,什么样的人,在如此短的时间内,找到两个接应的男人?”

冬子冲口而出:“要么这个女人熟悉火车站周围游荡的人贩子,要么,他们根本就是一伙的。”

“正确!”冯警官在冬子肩上拍了拍:“我再问你,什么样的人,如此熟悉人贩子,或者组成贩卖团伙?”

小夏仿佛也明白过来:“估计是老手了。”

“对了!你反应太快,陈哥都没准备过来,就学会抢答了!”冯警官表扬小夏时,眼神也有光彩,显得有些故意。

冯警官继续分析。既然是老手,那作案肯定不止一次。久走夜路必遇鬼,现在已经二十来年了,她作案的次数累积到一定程度,总会有案发的一次,依据一般经验,她很有可能被抓过。

如果她被公安抓过,就会有案底。找这种有案底的人检索,也会发现蛛丝马迹。

“但是,仅从西安地区的人,二十来年,贩卖人口的案犯成百上千,哪个是她呢?”冬子问到。

“你的问题是有道理的。”冯警官肯定了冬子的思考:“况且,即使她被抓住过,她的供述中,也不一定有这位求助人的信息。因为,许多罪犯在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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