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章 存量博弈(4 / 4)
看到冬子探寻的眼神,好为人师的本性暴发,继续着他的话题。
“其中,竞争对手操作的暴力收购,在市场上更为恶劣。”小袁说到:“但某些操作,又在法律上是许可的,这怎么办?”
“那不是法律有漏洞吗?”
“只要是既定的法律,肯定有漏洞。法律的两个来源,一个是过去的经验,但新的规避办法被不停地创造出来,用过去的经验来规范未来的事情,这个漏洞的可能性,几乎是天生就存在的。”
这个逻辑讲得通。比如网络这事,网络赌博的认定,就比较麻烦。这个是冬子熟悉的东西,他看到一些游戏中,不是赌的钱,而是赌的装备或者升级某某道具的,这个在法律上就难以认定。以往法律认定赌博时,或者量刑定性时,往往是依据金额大小。这些金额没明码标价,不好确认。况且,虽然它单位金额很小,对一个人的经济损失小,但架不住网络参与者数目庞大,况且流动性高,搜集证据也会出现困难。
“还有一个漏洞,那就来自于逻辑。比如前面所说,根据以往经验,是海洋法系常见的,因为它的核心是判例法。而大陆法系是条文为基础的,建立在逻辑之上。你知道,逻辑是有用的,是正确的工具。但是,它所能够涵盖的范围是有限的。有限的空间无法容纳无限的社会生活,所以,漏洞在法律产生的根源上,就已经天生了。”
冬子想了想,也真是。把中国的法律归结起来,也不过几十百把本书,怎么么可以穷尽社会丰富的实践呢?况且,中国目前的经济发展及社会生活变动,是全新的,不要说立法者无法清楚地理顺它,就是身处其中的从业人员,也无法看清本行业的全貌。
不是我不明白,这世界变化快。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