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节(2 / 3)
:“这是去年仲裁委的应诉通知书,本来是给被告李燕的,但代为签收的却是凡明霞,而签收时间是2013年10月10号。请问凡明霞,你当时已经从可可保险辞职了为何还会代为签收这份应诉通知书?”
李燕焦急的补充说:“我们私下关系好,我那段时间忙,小凡帮我签收很正常。”
凡明霞见李燕发话了,忙不迭点头说:“是是是……我和李总私下关系好,她忙我就顺便帮她代签了。”
尤书宁应对自如,随后拿出带有银行公章的流水记录递给法官,转而说:“这是凡明霞在可可保险的工资卡,上面的银行流水一直持续在2013年11月,而那时正好是这个案子在仲裁委的开庭时间。而11月后凡明霞银行卡有可可保险公司两万的进账,恰恰是裁决书下来后的第二天。且凡明霞与李燕系上下级关系,所以……凡明霞的口供是伪证的,她在撒谎。”说罢拿出仲裁判决书的副本说,“根据《仲裁法》第58条第4、5项规定: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可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现我作为原告张培红的代理人申请撤销仲裁判决书,由法院重新判决。”
“一鸣惊人”这个词她小学时就学过,第一次看到这样的景象就是现在。儿时父亲做法官时总是一幅严苛模样,对她好却有严父的架势,鲜少冲她笑,但她却知道他是爱她的。
她再次回到江城市才发现,她走后不久,父亲就当起了律师。
她想,父亲在法庭上的样子,大概和尤书宁是一样吧。
☆、
安青凡打印出庭审记录后双方签了字,待原告及其代理律师走后安青凡才避嫌一般走到她面前,咧着两颗虎牙问她为何没有加他微信。
许诺从口袋里掏出老式诺基亚晃了晃:“我倒是想加你微信,工具不给力啊!”
安青凡略微皱了皱眉,目光不经意瞥了眼一旁的尤书宁道:“那给我你手机号。”
“155”
他一个侧身挡住尤书宁视线凑到她耳畔低语道:“你跟了一个好师父。”说罢对她比了一个大拇指,整理资料后跟着法官出了门。
尤书宁和张培红出了法庭,站在走廊上谈话。他沉默的掏出一支烟,猛吸了一口,细长的指尖轻轻弹了弹烟灰,狭长的眸子半眯着。余光中见她拿着档案袋出来,掐掉烟火后扔在垃圾桶中,说:“走吧!”
许诺坐在车后排陪着张培红,思绪仍然沉浸在庭上的一番唇枪舌战中,看安青凡的态度也明白这个案子尤书宁完胜。虚假证词在他的质问下面前破绽重重,法官就算想相信被告都难。
只是这人心在利益面前,显得那样不堪一击。
张培红自是高兴,笑得合不拢嘴,看着尤书宁后脑勺说:“尤律师,真心谢谢你,我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了。你看现在正好是午饭时间,我们仨一起吃个饭怎样?”
他笑着婉拒:“您也别太客气,我中午有事得回所里一趟,没时间陪您吃饭了。您现在要去哪里?我送您过去。”
张培红见他说的坚定,也就没再坚持,指了指前面的地铁口说:“把我放在地铁口就行了。”尤书宁这样帮她,她也不想麻烦他太多。
张培红下车的时候反复强调道:“判决书下来之后,我们一定得好好吃个饭,尤律师那时候可千万不能再拒绝了!”
尤书宁敷衍的笑了笑,轻轻点了点头。待张培红走后,他敛了那笑,从后视镜中注视着后排的许诺,半晌才问:“你是怎么认识安青凡的?”从安青凡找她要手机号就能知道,他们俩仅仅是认识,交情并不深。
她正百无聊赖的望着窗外的行人,忙转头盯着他后脑勺,回答道:“就是上次去警局调出警记录时遇上了。”
“那份出警记录是他帮你调的?”明明是反文,却说的像陈述句。
“嗯……”她很不想承认她的无能,可对于这些她又无能为力。更没有想到的是,他竟然洞悉的这样清晰。
他不再说话,此事算是翻篇了。
他重新发动汽车,方向盘一转换成了回所里的方向:“华兴的案子明早下午在丽江开庭,你回去收拾一些必需品,今晚八点的飞机。”
她点点头,应了声“好”。
她和尤书宁回所后买了份盒饭,他匆匆吃了两口后就走了,许诺呆在所里整理华兴案子的资料,盘算着什么时候动身去收拾行李。
恰逢陈娟娟回所里开所函,许诺光速般守在文印室门口等她,从上次见过伏素后,她在所里就再也没有见过陈娟娟。她想问问,伏素为什么会出现在锦天所里。
陈娟娟的高跟鞋在地砖上发出清脆的声音,当她拿着开好的所函出来时被她堵住了。
“陈律师,那个……我想问一下……上次伏女士来找您是因为什么事?”
陈娟娟秀眉一挑,警惕的盯着她,须臾后不耐烦的说:“这是当事人的你不知道吗?”
她忙解释道:“我知道我知道,但伏女士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