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节(1 / 4)
有节律的高跟鞋声逐渐靠近,岑彦在心底念了一声“南无阿弥陀佛”,祈求千万别是伍总监。
然而,推门进来的终究还是伍媚。岑彦嘴角耷拉了一下,暗道:“这下要坏了”。要知道二女争夫可不是二龙抢珠,抢得越欢越喜庆。他赶紧起身迎上去,还“贴心”地拔高了声音,“伍总监,您来找沈总啊?”
伍媚似笑非笑地睃他一眼,揶揄道:“岑特助,扬声器可以关了。”说完便径自朝总裁办的那扇磨砂玻璃拉门走去。
“沈总,我尽力了。”岑彦壮烈地注视着伍媚款款步入了玻璃门之后。
晏修明先是嗅到了一股鸦片香水的气味,这样浓郁的东方香型居然被搽出了一种邈远的感觉,她不由察觉到了一种危机。微微偏过头去,竟然是她,上次《郎色》请的那个摄影师。她穿着一条淡金色的绸缎长裙,腰间系着镂空玫瑰金的腰带,肩部披着一件小巧的皮草马甲,脚上则是足有七厘米的细跟金色网纱绑带踝靴。雪白的脸上两片红唇非常夺人。虽然两次穿衣风格完全不一样,她还是一眼便认出来了。
“晏小姐也在?”伍媚笑吟吟地问道。
晏修明起了身,也笑微微地看住伍媚:“dea小姐,上次烦你拍的照片效果非常好,还没有谢谢你。”
“不客气,他们给出的价格很合理。”伍媚淡淡一笑。
这下轮到沈陆嘉吃惊了,“你们俩认识了?”
伍媚没有作答,只是闲散地坐在了沙发上,还交叠起了一双长腿。
“前一阵子答应《郎色》杂志做了一次专访,他们请得摄影师恰好是dea小姐,这才认识。”晏修明微笑着给沈陆嘉解了惑。
沈陆嘉眉头极其细微地皱了一下。他对摄影没有任何好感,因为当年沈叙拎着一皮箱的徕卡相机离开家庭的背影给他留下了太刻骨的印象,那个时候才六岁的他只以为是黑溜溜的方盒子夺走了他的父亲,后来他长大了,明白了一个男人若是不爱一个女人,他总会爱上一些别的,比如另一个女人,比如摄影,比如写诗,比如钓鱼。
伍媚已经看见了办公桌上乳白色的保温桶,她意味深长地瞥了沈陆嘉一眼。
“这是我母亲托晏小姐顺路带过来的,沙参玉竹老鸭汤,清火润肺的。我让岑特助去拿碗,我们几个人分掉吧。”
晏修明当然明白沈陆嘉这话是说给谁听的。她轻轻捏紧了手指,这个女人和沈陆嘉的关系应该不一般吧。只是沈陆嘉竟然会喜欢这种类型的女人,不能不叫她讶异。又联想起先前陆若薷对她的态度,晏修明悄悄低头勾起了唇角。那个独脚妇人,倒是打得好算盘。分明是自己急了,却把她派来做马前卒。成了,她未必能收获眼前这个男人;败了,也不过是她不堪大用而已,而陆若薷自己却不用付出半点代价。天下哪有这等的好事,既然要我帮你将儿子扯回轨道,自然你我就要绑在一辆战车上。只是一个瞬间,晏修明的脑子里已经飞快地转过了无数念头。
她对沈陆嘉,当然还谈不上爱,他只是一个合乎她的理想的、适合她的男人罢了。他的涵养学识经济基础社会地位包括长相,无一不是上上之选。她已经二十六了,还有她的身份,由不得她再挑挑拣拣的蹉跎下去。晏修明在心底拿定了主意。
矜持地一笑,晏修明视线缓缓滑过两人,然后停在了沈陆嘉的脸上:“沈大哥,dea小姐和你可真相配,沈伯母和我聊天时还提到你的终身大事叫她好生悬心,你也该早点把dea小姐带回去给伯母瞧瞧啊,好让她把心放进肚子里。”说完她打开手袋,小心地取出那只金丝种的翡翠镯头,背对着伍媚轻轻放在桌上,悄声道:“这个我留着就不合适了,沈大哥你拿回去吧。”
沈陆嘉背后是一溜儿胡桃木的文件橱,上面嵌着大块的长方形玻璃。玻璃里反射出晏修明的一举一动。伍媚挑了挑半边唇角,从沙发上起了身,施施然走到晏修明的身旁时,她忽然抬起右手,拢了拢耳边的发丝。
她右手虎口的那粒朱砂痣就这样直愣愣地闯进晏修明的视野当中。晏修明顿时觉得仿佛被闷棍迎面砸中。那红痣慢慢变大,最后几乎布满了她的整个视网膜,仿佛是一红太阳,又像是一滩血迹。
伍媚倚在办公桌的边沿,瞧了瞧桌上的翡翠,凭着绝佳的记忆力,她一眼就认出了这是陆若薷腕上带的那件老坑种,她去沈家吊唁那天见过的。随手拿起镯子,伍媚把玩了一阵,笑道:“这个镯头挺像佳士得前一阵拍掉的那个,我看报纸上说晏小姐月中在香港演出,沈陆嘉,这不会是你托晏小姐从香港带回来给我的吧?”她脸上的表情是那么的恰如其分,尤其是那一丝隐隐流露的全天下男人都偏爱的“弱女看英雄”的眼光,叫素来果断的沈陆嘉第一回迟疑了。
在她亮晶晶的眼神下难道他还能说的出“不“字吗?或者说他能坦白告诉她这是他的母亲送给晏修明的吗?更何况这个镯子本来就是黄时樱留给陆若薷的,放在晏修明那里实在不妥。他大可以在颜霁那里挑一个价值相当的,重新送给晏家小姐。抱歉地看了一眼晏修明,沈陆嘉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