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节(1 / 3)
没有任何掩饰,回答的如此干脆,第一反应是不会撒谎的,不知道是多久,或许是他的每一次微笑,拥抱,就连生气都变的可爱。
她的脸上洋溢着温情,脸部曲线柔和而美丽,微微上扬的嘴角,眉宇之间的笑意,那么耀眼,灼目的让梁浩南眼眶酸痛。
久久的,他缓缓开口,“那我呢?我算什么?”
明明知道这是一个多么傻的问题,在问出这句话就应该知道了,在对方眼底,你什么都算不上,可是还是忍不住想要知道那个答案。
景唯回头,深深看了眼那个低着头的大男孩,缓缓开口,“曾经,我喜欢过你。”
曾经,我喜欢过你。
这大概算得上是世界上最悲伤的事情了,不是现在,不是未来,只是曾经……
这句话深刻的告诉了他,自己在她的人生只是一个过客而已,过客匆匆,转瞬即忘。
景唯说罢准备离开,只是下一秒他叫住了她,“原因呢?我想我有知道的权利吧。”
阮景唯皱眉思索一秒,索性开口,“三年前我爸爸出事,那时候我急需用钱,你父亲找到我……”
“别说了,不要说了……”声音带着异样的怪异,重复着这句话。
“他劝我离开你,我同意了,他给了我一笔钱,我则劝你去出国。”
“所以当初你送我走的时候已经决定放弃我了?”
虽然有些残忍,但是事实确实如此,梁浩南至今还记得那天她送他离开,嬉笑打闹,没半点波澜,以至于他从来没怀疑过她一点。
他认识她己是十年,她的脾性已然了解几分,那么高傲的一个人,能接受父亲这样的要求,定然是做了最大的斗争,而最终他在她心中还是那个可以舍弃的,因为不够重要,所以可以舍弃。
她已经转身离开,不曾再回过头,她并不想要顾少城知道,所以快刀斩乱麻,却不想这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
她承认自己是自私的,可是人总是如此,向来是爱自己多一点,当直觉到危险时,第一反应便是保护自己,而她从来都不是良善之人,自然也不必对他人仁慈,而更要命的是,对他人仁慈,便是对自己的残忍。
风平浪静的过了几日,顾少城并无一点异样,阮景唯也就彻底放松,心底想着大概是自己多心了。
这个周末,阮景唯与婆婆黎荃约好了去逛街,在商场转悠了两个小时,中途有看中几件衣服,最后为顾少城选了件白色衬衣,随后差人送到了家中。
两人逛累了在商场的咖啡馆里休息,黎荃正说着跳跳的调皮事,说到高兴时哈哈大笑起来,阮景唯也颇受感染,家里有个孩子就是热闹,因而老人在家也不会寂寞。
说到正高兴时,便见一年轻女人走近她们这桌,阮景唯想了想,自己应该不认识这号人,心底猜想着是谁呢?
“伯母,真的是你呢?我还以为认错人了呢。”女子声音悦耳,穿着时尚,方才远远看着,阮景唯没看的清楚,这一走近,才发现这位年轻女人身材玲珑,妆容精致,十分美丽。
黎荃脸色先是微微僵硬,良好的教养因而脸色很快缓和,客套的回答,“苏小姐?几年不见,还是那么漂亮呢。”
“伯母真是生分,叫我苏珊吧,我才刚回来呢,没想到就碰到你。”语气温婉可人,气质高雅。
“是太久没见,所以太过惊讶而已。”黎荃笑着圆话,不难发现笑的勉强。
“回来的时候就想着抽时间来拜访二老,不知道少城最近如何?”
听了这么久,阮景唯也算是听明白了,对方认识顾少城,并且关系不浅,阮景唯不由好奇。
“多谢挂念,我们一家都很好,介绍一下,这是我儿媳妇。”黎荃突然将话题引到了景唯身上。
景唯看向着美丽女人,分明看到从她眼底掠过一丝黯然,连带着打量自己的目光都变成了审视。
等到对方离开后,阮景唯才好奇的问,“刚那人是谁呢?”
“没什么,一个认识的晚辈而已。”黎荃答的敷衍。
这反而更加深了阮景唯的疑惑,女人的第六感告诉她,事情并不是那么简单。
作者有话要说:太狗血了啊啊啊啊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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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他们说,有生之年,狭路相逢,终不能幸免。
久别重逢,吴微禹咬牙切齿:“容忆,咱们来日方长。”
容忆冷哼:“方长是谁?”
吴微禹(一脸黑线):“……”
方长表示哭晕在厕所。
简而言之,这是两只“禽兽”相(逗)爱(比)相(欢)杀(乐)的纯洁爱情故事。
这文依旧是宠文,当然还是会有些小虐,但是感情从头到尾是不会变的,男主很深情。
女主以前家里爆有钱,后来是个大穷逼,所以性格算是大智若愚吧。
文总体很轻松,希望亲们可以先收藏,算是给个鼓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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