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1 / 1)
两人在饭厅吃饭。
明明没有放辣,但时也却吃得眼睛也红,鼻子也红。
程与梵没拿纸,直接伸手替她擦,问她:还吃吗?
时也点头吃。
程与梵看着她,唇边的笑容扯开我是不是从来都没跟你说过,我第一次见到你是什么感觉?
她的确没有说过,时也咽下嘴里的面,有些好奇的抬头什么感觉?
漂亮,你小时候就很漂亮。程与梵没有说谎其实在那个英语演讲之前,我就见过你,只不过你那个时候好像不太喜欢交朋友,什么时候都低着头,所以常常都是我看见你,你没看见我。
我不知道。时也茫然,她以为她们是英语演讲之后才知道对方的,没想到原来这么早吗?
没关系,漂亮女孩子,高冷一点也是应该的。程与梵和她揶揄道。
所以你那时候,有喜欢我吗?
不知道。程与梵说的实话我当时没往那方面想过,而且你比我小,我就更没想过,但是有一点,我一直都很清楚。
哪一点?
我想和你做朋友,而且我有想过,可能以后我再也遇不到像你这么漂亮的女孩子了。
程与梵说的脸热,时也听得也脸热,这大概是继试爱之后,这人说过最撩自己的话了。
那现在呢,你什么感觉?时也问她。
现在你比以前更漂亮了,我挺庆幸的没错过。程与梵实话实话,但也心中忐忑,她不会哄人,甜言蜜语也少的可怜,她不知道这样算不算表白爱意的情话,但这已经是她能说出最好的话了。
听她这样说,时也都不知道应该夸她会说话,还是不会说话。
笑了笑,不是生气的样子。
也是她的性格,要是真从这人嘴里说出什么喜欢自己内在美的话,那才显得假,每段感情的萌芽,都是先从一张好看的脸开始。
虽然俗,但真实。
时也没接这一茬儿,目光望向落地窗外,天黑了,海岸边上的霓虹闪烁,耳边依稀听见海浪拍打的礁石的声音。
她轻缓着语调对程与梵说:我吃好了,我们去海边走走吧。
程与梵:好。
她们去到海边,来到一处礁石。
海浪卷动,空气里泛着潮咸的气味,海风迎面吹来,周遭全是冰冷,寒气逼人。
时也抱着胳膊,站在风里,仰着头,像在对抗,也像在挣扎。
吹了半晌的风,她终于开口,语气淡淡,没有丝毫情绪,她说:我一点都不喜欢自己的脸,包括自己这个人,我都不喜欢。
她不是海城人,户口本上出生地那一栏写的是景镇,她有去查过,那是一个很小的地方。
赵烨就是这个地方的人。
北方偏远小镇,有一户人家,男主人是中学老师,为人热心真诚;女主人与她青梅竹马,样貌美艳动人,大家表面上说他们是郎才女貌,背地里却不屑讥讽:看吧,这女人他养不住的,迟早得跟他离,到时候肯定要多难看有多难看。
是嫉妒,也是真话。
迟明朝也知道早晚会有这么一天,所以心里也时刻做着准备,他想能有多难看?大不了就是离婚。
其实最开始的时候,他没想过娶赵烨,但那时的赵烨真的很可怜,父亲早逝,母亲重病,她一个姑娘家无依无靠,是她自己主动找上门来的,也是她病床前的母亲苦苦央求自己,让自己一定要照顾好她。
虚荣心也好,贪慕美貌也好,迟明朝想都没想就应下来了。
赵烨美的不像小镇姑娘,她比大城市里的那些女明星长得还要好看,迟明朝不过一个普通男人,怎么能抵得住诱惑,况且就算自己不娶,也会有别的男人趁虚而入,迟明朝做梦了,做了一场黄粱大梦。
他想,自己上过大学,又是老师,现在有房有车,赵烨要的不过就是个依靠,自己一个男人,还能给不了?于是不顾父母反对,朋友劝阻,毅然决然娶了赵烨。
才子佳人,琴瑟和谐。
婚后也算和美幸福,迟明朝以为自己赌对了,可惜他高兴的太早。
没多久,景镇勘探出矿山、石油,零几年那阵儿,生意好的不得了,石油上的人一天到晚在外面吃吃喝喝,买东西从来不看价钱,好像钱不是挣的,是天上掉下来的,紧跟着又涌进来许多矿老板,梳着大背头,带着金项链,黑色的墨镜看不清眼,却叫人迷失在欲望的旋涡中。
赵烨的心思变了,她要金要银,要钻石要皮草,要学人家大城市的女明星去马尔代夫度假,去夏威夷晒太阳,还说想去拉斯维加斯的赌场里办婚礼。
迟明朝把所有钱都给她了,一分都没留,就连学校里每个月补贴的150块钱伙食费都给她了,身上的兜儿比脸都干净,可就这样赵烨还是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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