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的滋味(1 / 2)
沈志成的聪明之处就在于,他考虑问题,总是比别人能远点。
就说这次弄杜绍凯,现在那江南的杜家,肯定是窝里黑,啥都不知道。
这样最好不过,黑着眼,才好摸瞎子,才能摸的彻底。
所以,这批货先给收起来放着,等杜家的人吃出味了,在用这些货给他玩个狠的。
江湖虽好,但也恶,尤其是这没到肚脐眼的江湖里趟这水走,一个不小心,就得呛个气管炎出来。
一忙活就是一整夜,喝口水的工夫,农民都已经开始去地里干活了。
山庄还是山庄,安静的时候,连蚊子的叫声,都特别的刺耳。
当然,还有杜绍凯的哼哼声,伤口都已经感染,甚至都有些发臭了,血在脚下流了一大滩,还在滴答的往下掉。
半个身子都已经麻木,这杜绍凯想喝口水,都没有,也说不出话,哼哼的声音稍微的大点,看着他的人,就抡嘴巴子。
沈志成本来还想睡会,杜绍凯就坚持不住了,要见他。
见了面就想要口水喝,沈志成可没理他这茬,水喝了,根又滋润了,还得看着他几个小时,他可没有那个耐心,待在这到处都是蚊子的地儿。
废话就少说吧,杜绍凯把他知道的一切,都说给了沈志成,包括杜家的窑场,分销的城市,以及杜家的几个关键的大拿等等,都给沈志成撂了底。
有了这些作料,怎么烧这盘菜,那就看老沈的手段了。
反正杜绍凯是倒不出什么干货了,现在就求沈志成给他条生路。
路可以给,但却不是生路,而是把他的这条命,交给了邓向武。
话不用明说,都是聪明人,邓向武明白的很,要是让杜绍凯离开的话,沈志成也不会把这货交给他。
但邓向武不想自己动手,就让伍子邦代手干了这活。
本来伍子邦就是搞黑拳的,隔三差五的就有人被打死在擂台上,弄这些活,就像是闭着眼睛走南都,都不带崴脚的。
沈志成也得空睡一觉,买了些礼数,拎到了花门子,去拜见师叔去了。
穿天鼠知道沈志成已经学会了袖里藏刃,也替他高兴,毕竟这可是盗门最厉害的秘技之一,能够有人传承下去,也对得起祖师爷。
话也说到了雷门上,可扶暮夜就很奇怪的说,雷门那几个档头,好像最近都不在南都,他也叫人去打听了,可雷门的窗户关的严实,闻不到半点的味。
沈志成就琢磨,雷傲的侄子被他给废了,都没见他去奉市报仇,南都又不见他们的影,难道都金盆洗手,回家养老去了?
回头,老沈就给月瑶打了个电话,问她在江家看没看见江承兮?
月瑶也是很疑惑的说:“一直都没见到他,平时每个礼拜天,江承兮都会来跟江年月,喝上几盅,可这段时间,连影都没见到!”
沈志成也挺长时间没撩月瑶了,就随口说了句:“今天说话的声音怎么这么脆,我这都有点飘了,今天喷的啥香水?”
“喷的少女香喷喷,想闻吗?我可没关门,床单都是新换的!”月瑶这丫头要是妖起来,绝对不次舒文雅。
“咱一会再说吧,我去洗把脸,待会我还得去看我师叔呢,总不能挺着裤子去!”
废话少说,沈志成得专门去拜访谷满仓一趟,这些都是规矩里的礼数,为的就是那份感情的滋味。
问了好,品了酒,谷满仓就说:“你知道秦阳已经不在远达做了吗?据说是买了件赝品,让远达损失了好几千万,秦阳这孩子,也不容易,经常都会买点我爱吃的东西来看我,你要是得了空,就去看看,能帮就帮帮他,做古玩的都知道,谁都有走眼的时候,这也不能怪他!”
可沈志成就不是这么想了。
按理说,秦阳能看走眼的可能性,真的很低。
想想远达有多少鉴定师?难道一个看走眼,还能所有人都看走眼?那这个赝品得真到什么程度?难道还能有他做的通透?璀璨?
“师叔,难道他拿到东西的时候,就没请您给看几眼?”
谷满仓也是无奈而言:“当时我没在南都,有个藏友请我去了老棉,看几块玻璃种,我也是昨天才回南都!”
玩古玩都说要捡漏,可其实看得就是命。
如果秦阳不是在谷满仓不在南都的时候,收那个物件,也不可能被伤的这么重。
说到底,还是人的贪心。
傍晚的时候,沈志成就来到了秦阳的住处,开门的瞬间,老沈都差点没认出来眼前人,就是那个曾经风度翩翩的远达副总秦阳。
这会邋遢的,都没法看了,头发蓬乱,胡子拉碴,满身的汗臭与酒气,都不知道几天没洗脸了。
看到沈志成的瞬间,秦阳那满是眼屎的黑眼圈,立刻就湿润了,就像个孩子似的,委屈的问了句:“你怎么才来?”
说的老沈心里也不是个滋味,就扶了扶秦阳的胳膊,勉强轻笑了一声:“我这不是来了吗?家里还有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