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手(1 / 2)
到了南都,也见了穿天鼠。
老头的十根手指,全都被生生的掰断,还被揍的鼻青脸肿。
七十多岁的人了,能挺着跟沈志成说话,已经是很不容易了。
雷傲带人点了花门子的灯,说到底,还是为了追杀沈志成。
话说从头。
南都的盗门,一直都不做大买卖,就是为了躲避雷门的追杀。
虽然徒子徒孙发展不少,可那几个关门弟子,被雷门的人给弄死之后,穿天鼠也不再教他们盗门的绝活,只是指点指点皮毛而已。
为的就是不让雷门的人,发现他们的所在。
沈志成这次来南都,拜同门,消息不胫而走,雷傲立刻瞄准了花门子。
虽然没有弄到沈志成,可盗门的人,他们压根就没想着放过。
当时,扶暮夜正在上班,大部分的徒孙们也都不在,雷傲带着雷门十个高手,眼睛都不眨的血洗了花门子,还断了穿天鼠的活,没要他的命,就是要让沈志成看看雷门的手段。
穿天鼠有气无力的对沈志成说:“身在江湖,又是同门,我不怪你,可雷门在一天,盗门就别想吃顿安静的饭,江承兮是谁,你比我清楚,袖里刀更清楚,你得去找到袖里刀,才能踩死雷门!”
原来穿天鼠也认识江承兮,好像这老不死的,跟盗门的仇怨,很是深啊。
“可茫茫人海,我去哪儿找袖里刀师叔啊?”沈志成知道穿天鼠肯定知道那位神秘的盗门老前辈在哪儿?但是这话不能直接问,显得没规矩。
“去东边,奉市,找到摸财手,屋上花,就能找到袖里刀,如果他要是不见你,就对他说,插香的要点蜡,留到几时杀,他就一定会见你了!”
这句暗语,沈志成可真没听明白,也不用非得穿天鼠给他解释个清楚,见着袖里刀,自然就明白了。
一天后,东边最大,最繁华,最时尚的中心城市。
在人潮涌动的繁华商业区,密密麻麻的人群,被那各种各样的商品,吸着目光,拽着注意力。
我们把视线放在一对情侣身上。
先说女的,几个字就能形容,浓妆艳抹,骚气冲天。
所以,她身边的男人,绝对不可能是一般收入,穿金挂银,肥头大耳,穿着西装,还把衬衣的领子翻在外面的那种。
穿着俩金戒指的手上,还拿个鼓鼓的手包,钱肯定是没少装。
俩人有说有笑,连掐带捏的走进一家箱包店,女的看了几个包,不是很满意,就问服务员:“哎,你家就没有稍微贵点的吗?怎么都是这种便宜玩意?能背住吗?”
说话就装币,这种人服务员见的多了,就回了句:“咱家的包,质量绝对好,一模一样的包,在商场里,至少要卖到一千往上,我这卖750,都是走的最低价!”
肥头男就不乐意听了,吭哧瘪肚的说:“你别跟我俩说什么千八地,你看我这个手包值多少钱?”
他其实就是故意要展示手包里的钱,这种装币的套路,都俗到家了。
用服务员心里话说:‘装你吗个毛啊,有点币钱,挂个老马子,就觉得自己了不起了?’
这时,那女的就说了:“算了,亲爱的,我们还是到对面的商场去吧,我可不能背这么便宜的包,掉价!”
“好,你说啥就是啥,咱去买贵的!”
就在这时,一个年纪有二十多岁,长发披肩,妖娆妩媚,身材火爆,皮短裤,小马靴的姑娘,拿着一个黑色的手提包,经过俩人的身边,去吧台付钱。
那男的当时就上听了,目光就像雷达跟踪导弹似的,鼻子还一个劲的闻那少女带起的阵阵香气,跟这少年比起来,他身边那妇女就是豆腐渣。
人家姑娘都出了店门了,他还在看,要不是被那妇女一个大嘴巴子打醒了,这货都能跟出去。
来到外面,男的还想寻找那性感身影,可哪儿还能看见?
可忽然觉得有点不对,低头一看手包,底儿已经被割开了,里面的五万块钱,已经被换成了一沓报纸。
“哎呦我草,我钱呢?谁你吗把我钱换成报纸了?”
那杀猪一样的惨叫声,把周围的人都吓了一跳,这一看就是小偷干的。
而咱们的老沈,就在围观的人群中。
俗话说,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
男子应该一直都握着手包,因为里面有五万块钱,不可能随便乱放。
那个高手在动手的时候,首先就要看准他拿包的手势。
像他的那种包,一般都是托着底拿,除非是换手的时候。
这不是最难的,换报纸才是最考验技术的。
速度要快,而且还不能让人看见他手里拿的报纸,更要跟划包,拿钱,塞报纸一气呵成,这样才不会被拿包的发现,他的钱已经被换掉了。
当然了,只是凭这个,不能说那个高手就是盗门的人,因为现在刀术好的贼,还是蛮多的。
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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