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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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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星期三

实习生

“莱姆先生,幸会。”莱姆不知道该如何回应,点点头看起来是稳妥的做法,“惠特莫尔先生。”

没有以名字相称。不过,莱姆知道他的名字是埃弗斯。

这位律师可能是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穿越过来的。他身穿深蓝色华达呢套装,白衬衣的领子和袖口上过浆后像塑料。领带同样坚挺僵硬,说是蓝色吧,又透着紫色,窄窄的像把尺子。西装的前胸口袋里,探出一长条白色。

惠特莫尔的脸长长的,了无生气,因此显得呆板,莱姆有一刻还在想,他是不是患有面部神经麻痹症或脑神经麻痹症。但是这个念头刚一闪过,对方便将客厅和客厅里的犯罪现场调查设备尽收眼底,眉毛微微一皱。

莱姆反应过来,这人好像在等他邀请入座。莱姆便请他坐下,惠特莫尔先抚平裤子,解开西装纽扣,然后挑了身旁的一把椅子坐下来。他坐得端端正正。他取下眼镜,用深蓝色的布片将圆圆的眼镜片擦干净,又将眼镜戴回鼻子上,把布片放回口袋。

访客来拜访莱姆,其反应通常不外乎这两种。大部分人待在一个百分之九十的躯体都无法动弹的人身边,会无比震惊,几近失语,满脸通红;另一些人则会拿他的身体状况来调侃——这虽然无趣又烦人,但还是比前者要好受一些。

有些人更得莱姆欢心——来见他时,会朝他身上瞟一两眼,然后该干什么就干什么,毫无疑问,他们也会以同样的方式,去评判有可能成为姻亲的人:先不下结论,等遇到实质性的问题再说。惠特莫尔眼下就是这个样子。

“你认识阿米莉亚?”莱姆问。

“不认识。我从没见过萨克斯警探。我们俩有一个共同的朋友,是我们的中学同学。布鲁克林的律师同行。她最初打电话给理查德,让他考虑一下这个案子,可是人身损害的案子不属于他的业务范畴。他就把我的电话号码告诉了她。”

他的脸窄窄的,更凸显了脸上的忧郁神情。莱姆听到他和萨克斯年纪相仿,吃了一惊。他以为惠特莫尔要年长五六岁。

“她打电话给我,说有可能要办理一个案子,并且告诉我你可以做专家证人,我当时挺吃惊的。”

莱姆仔细想了一下他这番话暗含的时间线。萨克斯昨晚承认,这就是她驱车从布鲁克林的寡妇家前来这里的原因;在这之前,她显然就已经指派他担任顾问了。

我来是要问你一点事。我需要帮忙……

“我当然很高兴你能参与。所有有关异常死亡的诉讼都涉及棘手的证据问题,而且我清楚这件案子尤其如此。你名气很大。”他看看四周,“萨克斯警探在吗?”

“不在,她去市区办理一件凶杀案了。不过昨天晚上,她跟我提到了你的委托人。桑迪,是这个名字吧?”

“是那位遗孀,弗罗默太太。桑迪。”

“她的状况有萨克斯说的那么糟糕?”

“我不知道她是怎么跟你说的。”一个精确的修正,针对的是莱姆的含混不清。他觉得,跟惠特莫尔共饮一杯啤酒可能会很可笑,但他作为你的顾问会很棒,尤其是在质询对方当事人的时候。“不过我会证实弗罗默太太度日艰难。她的丈夫没有人寿保险,并且多年没有做过全职工作。弗罗默太太在家政公司工作,但只是兼职。他们身负债务,数额很大。虽然有一些远房亲戚,但是谁都没法给予太多经济支持。有一个堂兄弟暂时能提供栖身之所——在车库里。我在人身损害案的领域摸爬滚打这么多年,我可以告诉你,赔偿对很多委托人来说是意外之财,但在弗罗默太太的案子里,赔偿是必需的。”

“好了,莱姆先生……恕我冒昧,你以前在警队里是警监,对吧?我可以这样称呼你吗?”

“不用,叫我林肯就行。”

“好吧,我想跟你说一下我们的情况。”

他给人一种机械的感觉,并不烦人,只是显得古怪。也许陪审团喜欢这种风格。

惠特莫尔打开他的老式公文包——大概又是来自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拿出一些没有横格的白纸。他取下笔帽(不是钢笔,莱姆略微有点吃惊),似乎记下了日期、出席者、会议主题这样的内容,写的是特别细小的字体,可还是肉眼能看清楚。没错,没有横格的纸,但字的上部和下部都齐齐整整,就像用尺子对准过。

他看着疏落的记录,似乎很满意,然后抬起眼睛。

“我打算向纽约初审法院提起诉讼——高等法院,你知道的。”

这所法院虽然有个高高在上的名字,却是全州最初级的法院,既处理刑事案件也受理民事诉讼;莱姆去过那里无数次,作为专家证人为控方做证。

“诉状的理由是异常死亡,以遗孀弗罗默太太和他们孩子的名义提出。”

“那个十几岁的孩子,对吧?”

“不对。是十二岁。”

“啊,没错。”

“还有那些疼痛和痛苦,这是代替弗罗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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