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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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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普森·博伊德站在离他的安全屋十个街区远的坚尼街和第六大道的角落里,等着红绿灯变信号。他一边喘着气,一边擦着脸上的汗。

他没有发抖,也没有受到惊吓——呼吸急促和汗水是他向安全地带疾速狂奔的结果——但他很想知道他们是如何找到他的。他跟人联络和使用电话总是非常小心,而且他总是会留心自己是否被跟踪。因此,他猜想他们一定是根据物证找来的。这很有道理——他很确信,在博物馆图书馆现场像响尾蛇一样走来走去、穿着白衣的女人,也出现在了他伊丽莎白街公寓外的走廊上。他在博物馆留下了什么?强奸用品袋中的某件东西吗?还是他的鞋子或衣服留下的蛛丝马迹?

他们是他所遇到过的最优秀的调查人员。他必须牢记这一点。

他注视着来往车辆,回想起刚才的逃跑。看到那些警察走上楼梯时,他迅速就将那本书和从五金店买来的东西放进购物袋,抓起他的随身包及枪,再打开开关,将门把通上电。然后他踢开假墙,逃进隔壁的货仓,从那里爬上屋顶,再向南逃到街区的末端。他从一个消防逃生口下到地面,接着转向西,依照他早就规划好并且练习过几十次的路线,开始奔跑。

现在,他站在坚尼街和第六大道的交会口,混在等红绿灯的人群中,听见鸣着警笛的警车加入搜寻他的行列。他的脸上没有表情,他的双手没有颤抖,他不生气,也不惊慌。他必须如此。他曾经一次次地见过这样的情况:很多他认识的职业杀手之所以被擒,就是因为他们在警察的面前惊慌失措,失去了冷静,在一般性的问话中崩溃。在这种情况下,或者说在工作中慌乱紧张的人,就会留下证据或证人。情感——爱、生气、害怕——会让你脆弱。必须冷酷。

麻木……

看到好几辆警车在第六大道上加速行驶,汤普森紧紧握住他藏在雨衣口袋里的手枪。这些警车疾速转过街角,向东上了坚尼街。他们正全力搜捕他。汤普森知道,这并不令人意外。纽约最优秀的警察对有人竟敢对他们运用电刑大为恼火(虽然在汤普森看来,这其实是那名警察自己不够谨慎而犯下的错误)。

当他看到另一辆警车在三个街区外的一个停车标志前刹车停下时,忽然感觉到一丝担忧。警察下车,并且开始询问路上的人。接着,另一辆警车在离他约两百英尺处停下,而且警察正朝这个方向走来。他的车停在哈得孙河附近,约有五分钟的距离。他必须现在就上车。但是,交通灯仍然是红色的。

更多的警笛声响起。

这开始变为一个问题了。

汤普森看着身边的人群,他们大部分都往东看,注视着那些警车和街上的警察。他需要某些能分散注意力、能掩护他穿过街道的东西。只要有点什么……不必太引人注目,能分散人们的注意力一会儿就行。比如垃圾桶里起火、汽车警报、打碎玻璃的声音……还有别的主意吗?他向左往南边看了一眼,注意到一辆大巴正向第六大道驶去,现在正在靠近大批行人聚集的十字路口。是在垃圾桶里放火,还是这个?汤普森·博伊德决定了。他若无其事地走到人行道边缘,站在一名苗条的、二十多岁的亚裔女孩后面。他只在她的后背下方轻轻一推,就把她送到了大巴的前面。她在惊慌中挣扎、喘气,然后就滑下了人行道。

“她摔倒了!”汤普森大叫,“抓住她!”

那辆大巴右侧的后视镜撞上她的肩膀及头部,将她的身体撞出去,沿着人行道打了几个滚,她的哀号声戛然而止。血溅在了车窗和附近的一些行人身上。大巴发出尖锐的刹车声,人群中的几个女人也发出同样的尖叫。

大巴在坚尼街的路中间滑行了一段后停了下来,堵塞了交通,它必须停在那里等待意外事故调查。在垃圾桶里放火、打破一个瓶子、触发一辆车的警报……这些可能都会起作用,但他还是觉得杀了那个女孩会更有效。

交通立刻瘫痪,那两辆在第六大道上正要接近的警车也停了下来。

他慢慢地穿过街道,把那一群吓坏了的路人留在身后,他们在哭泣或尖叫,或是在惊骇地瞪着那个蜷曲在一道铁链围栏下的血淋淋的身体。她那双已经看不见东西的眼睛空洞地瞪着天空。显然,所有的人都认为这场悲剧不过是一场可怕的意外。

人们向她奔过来,有人用手机打九一一……混乱。汤普森现在冷静地穿过街道,在那些停着的车辆中穿梭。他已经把那个亚裔女孩抛到了脑后,开始考虑更重要的事:他失去了一个安全屋。但是至少他带着武器和在五金行买的东西,以及他的手册逃脱了。在藏身的公寓里,没有任何线索可以指向他、或是那个雇他的人,即使是那个一身白的女人也找不到任何与他有关联的东西。不,那不是一个严重的问题。

他在一个公用电话旁停了下来,打电话给语音信箱,并且收到了一些好消息。他知道了吉纳瓦·塞特尔在哈莱姆区的兰斯顿·休斯高中上学。他同时也发现她受到来自警方的保护,当然,这并不令人惊讶。汤普森很快就会找出更多的细节——比如说她住在哪里,如果运气好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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