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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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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克斯,情况怎么样?”

“不错。”她通过无线对讲机回答莱姆。

她刚结束了走格子——这是对犯罪现场进行搜寻的一种方法:就是像割草坪一样,从场地的一端走到另一端,然后转身,往旁边移一步,回头再做一遍相同的事,如此反复。第一遍搜寻结束后,在同一块场地上,沿垂直方向再走一次。同时还要上下看,从天花板到地板都要注意。这样,每一英寸、每个角落都不会遗漏。搜寻犯罪现场的方法有很多,但是莱姆坚持这一种。

“‘不错’是什么意思?”他有点急躁。莱姆不喜欢笼统宽泛的概论,或是他称之为“愚蠢”的评估。

“他忘了那个强奸用品袋。”她回答。莱姆和萨克斯之间的摩托罗拉无线电连接,是用来代替他本人亲临犯罪现场的一种方法,不过他们通常会省略纽约市警察局无线电通话的惯例,比如说在每段通话结束时说一句“完毕”。

“是吗?这也许可以像找到他的皮夹一样有用,可以查到他的身份。那里面有什么?”

“有些诡异,莱姆。它有一般常见的水管胶带、开箱用的小刀、安全套,但还有一张塔罗牌,图片是一个吊在绞刑架上的男人。”

“不知道他真是个疯子,还是只是在模仿别人?”莱姆陷入沉思。过去几年里,他见到很多杀人凶手都会在犯罪现场留下塔罗牌或其他玄妙神秘的纪念品——其中最著名的就是数年前的华盛顿狙击手案。

萨克斯继续说:“好消息是他用的是一个完整光滑的塑料袋。”

“好极了。”虽然嫌疑犯可能会想到在犯罪现场戴上手套,但他们常常会在他们随身带来的物品上留下指纹。丢弃的安全套包装曾经让许多强奸犯被定罪,尽管他们都极其小心地避免在犯罪现场留下任何指纹或体液。在这个案子里,嫌疑犯会想到用清洁剂来清洗胶带、刀子和安全套,但他很有可能会忘记擦拭这个袋子。

她把那个袋子放进一个装证物的纸袋中——在保存证物时,纸袋通常比塑料袋好——然后放在一旁。“他把它放在靠近那个女孩座位的书架上。我现在要搜索那些隐藏的证据。”她在书架上撒上荧光粉,戴上橙色护目镜,然后用多波域光源器照射这一区域。多波域光源灯光可以将平时看不见的血液、精液及指纹痕迹显现出来。她一边将照射器上下移动,一边说道:“没有指纹,但是我可以看出来他戴着乳胶手套。”

“嗯,这很好。有两个原因。”莱姆的声音带着一种专业的腔调。他要考考她。

两个?她心里琢磨着。她马上想到第一个:如果他们能够找到手套,可以从手套的内部采集到指纹(这也是嫌疑犯常常忘记的地方)。但是,第二个是什么?

她问他。

“很明显。这表示他有前科,所以只要我们能找到一枚指纹,指纹自动识别系统就会告诉我们他是谁。”以州为单位的指纹识别系统和联邦调查局的联合指纹自动识别系统都是电脑资料库,只要花几分钟就可以将相符的指纹比对出来。这和以往要花上数天,甚至数周时间的旧式人工比对已大不相同。

“是的。”萨克斯说,她为没答出考题而懊丧。

“其他还有什么可称为‘不错’的?”

“他们昨天晚上刚给地板打过蜡。”

“而这起攻击事件是今天一大早发生的,所以你已经取得了一个完整的鞋印。”

“没错,这里有一些明显的鞋印。”她跪下来,取得一张男子鞋印的静电图像。她很确定这些鞋印是他的:她可以清楚地看出他从哪个方位走到吉纳瓦坐的桌子边,调整好站姿,抓稳棍子袭击她,然后又追着她下楼到了大厅。她还将这些鞋印和那些今天早上唯一曾经到过这里的人留下的鞋印做比较:(那些由)普拉斯基亮如明镜的办公用鞋所留下的鞋印与之完全不同。

她又解释了那个女孩如何使用人形模特来误导杀手,让自己有机会逃脱。对于女孩的足智多谋,莱姆轻笑了几声。她又补充道:“莱姆,他是用一根钝器用力打她——呃,打那个模特——甚至把毛线帽下的塑料和玻璃纤维都打碎了。他上了当,想必气疯了,连缩微胶片阅读机都砸烂了。”

“钝器,”莱姆重复着,“你可不可以取一个压痕?”

莱姆出意外前,还在担任纽约市警察局犯罪现场小组的负责人时,曾经汇编整合了一些资料库档案,以协助辨识在犯罪现场收集到的证物及痕迹。在“钝器”档案中包含了成千上万的照片,展示各种各样的物品——从轮胎撬杆、人骨,到冰块——留在皮肤或无生命物体表面的接触痕迹。但在仔细察看了人形模特及被摔坏的读片机后,萨克斯说:“不,莱姆,我找不到任何痕迹。吉纳瓦戴在模特头上的帽子——”

“吉纳瓦?”

“那是她的名字。”

“哦,继续。”

她忽然有点恼怒,她常常会这样,因为他竟然没有表达出任何一点关注,或是想知道那名可怜女孩和她的心理状况。莱姆总是与犯罪行为和被害人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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