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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2节(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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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不谋而合。三人或是内讧,或是抢夺同一件东西,凶手不单行凶,事后还将二人的头颅带走,这样做多半是怕我们通过冤魂之口问出他是谁。头颅被割下,意味着口舌喉的灵窍都不在了,即便化为厉鬼也无法言明自己是被谁杀害的。除此之外,凶手过去应该不只杀过一个人,昨晚我来此时,发现巷中有游魂,假如当时凶手在附近窥伺,说明他身上杀孽很重,无论走到何处,都有冤魂跟着他。”

陈司直疑惑地说:“那依照蔺评事看,凶手和王大春究竟在找什么?刘翁生前只是个卖炭翁,照理是没有值钱家私的。”

“东西值不值钱,得找出来看了才知道。”蔺承佑思索着说,“这两桩案子最大的疑点就是凶器。究竟什么样的利器能那么快割下一个人的头颅,边缘整整齐齐不说,刘翁和王大春遇害前甚至没来得及呼救,这种手法,倒教我想起了一种熟悉的暗器。”

滕玉意心口一跳,脑海中突然浮现那件银丝暗器。

尽管已经得知幕后主家是淳安郡王,但淳安郡王只说这银丝武器是当初皓月散人花重金买来的。他们图它轻便好用,且能杀人于无形,至于皓月散人最初是从何处弄来的,一直是个谜。

记得那回大伙在彩凤楼讨论对付尸邪的法子时,曾说起剑南道的军士们在南诏国遇到过尸王,军营里正是利用一根琴弦似的武器锯下了尸王的獠牙才得以驱邪。

会不会这种杀人暗器最初是从南诏国传到中原来的。

“对了陈司直,昨日下午我来时,曾让董衙役去长安县讨要刘翁的户籍,现在可取回来了?”

陈司直噢了一声:“找着了。原来刘翁并非长安人士,十几年前才从剑南道迁来长安,他过去曾在专程在南诏国和剑南道之间往返,据说靠贩货为生,至于卖的什么货,那就不大清楚了。”

滕玉意一震,莫非真与南诏国有关。

“不如顺道一起查查王大春的来历。”蔺承佑道,“他来长安做更夫前,说不定也在剑南道和南诏国待过。去岁坊间曾暗中流行过一种昂贵的银丝武器,大约是从南诏国的巫蛊地传来的,假如刘翁和王大春都是被这种暗器所害,我大致能猜到凶手的目的是什么了。”

记得查办皇叔和皓月散人一案时,他曾打听过这种银丝武器在坊间售卖的价钱,以庄穆为例,此人手里的银丝一根叫价万钱,彩凤楼的老板彭玉桂家资钜万,也仅购买了一根做防身用。

听说有不少江湖人士想得到这种武器,只不过因为朝廷打压,不敢明目张胆交易。

可惜先后出了彭震和皇叔的事,对方有如惊弓之鸟,吓得再也不敢冒头了。

看来风声一过,这帮人又蠢蠢欲动了。

又听闻,南诏国有处偏僻的巫蛊之地,当地百姓因为常年与世隔绝,历来禀性纯良,为了获取衣食,百姓们常将本地的一些珍异之物以贱价卖给中原人士和胡人。

这种银丝暗器说不定就源自南诏国的某处深谷里的矿池,如果一个人掌握了制作这种银丝暗器的独门秘笈,只需悄悄售卖个两三年便可富甲一方。

陈司直也听说过去岁那几桩案子,忖度着说:“照这样说,刘翁、凶手、王大春很可能共同做过贩卖银丝暗器的营生。但不知怎么回事,三人闹掰了。凶手和王大春以为刘翁私藏了剩余的货物,所以他们俩一个杀了刘翁之后到处翻找,一个专程跑到喜鹊巷打更。凶手甚至冒着被发现的危险再次潜回刘宅。”

这样一捋,原本迷雾重重的案子,一下子变得明晰了不少。

有位老衙役钦佩地说:“本来毫无眉目,一经蔺评事之手,好像就变得不那么复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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