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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特殊的缘分(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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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文化丛书》自序

杨远新

湖南人民出版社确定了这套法制文化丛书选题。我们担负起选题的写作任务,算是一种特殊的缘分。

话得从1996年说起,当时我们中的一位申报副编审职称。经过了许多坎坷,副编审评下来了,也就心满意足了。那些人为的障碍,谁也不愿再去想它了。与小人怄气,误了自己的事业,不值得。我们中的这一位历来用这种阿q精神安慰自己。所以,依然乐呵呵地做自己该做的事。忽一日,我们接到湖南人民出版社法律编辑室主任曾赛丰先生的电话,要我们完成这套丛书的写作、组稿任务。作者有选题出书,如同运动员有赛事,如同战士上战场。但我们感到奇怪的是,曾赛丰先生与我们并不熟悉,他怎么会想到了我们。而且在我们身处逆境的时候,许多以前与我们很熟悉的人,也一下把我们忘了。电话中追问曾赛丰先生。他回答:“你知道李沛诚啵?”答:“他是贵社总编、编审。我们知道他,但他不知道我们。”电话那头回答:“他是出版系列高级职称的评委。他审读了你申报副编审的材料,对你留下深刻印象。尤其赞道你的述职报告,文情并茂,不落窠臼,如同一篇优美的散文。他向我社的年轻人作了推荐。”接电话的听了,眼里热热的。心想,每当我们困难的时候,为什么总会遇到好心人向我们伸出援助之手。最后,曾赛丰先生向我们中的这一位坦言,是李沛诚总编审阅这套选题时,建议他向我们组稿。曾赛丰先生又问:“田树德你应该不陌生吧?”答:“当然。”湖南人民出版社曾为我们中的这一位出版长篇纪实文学《内地刑警与湘江警方联合大行动》和长篇报告文学《创造奇迹的人们》,田树德是这两本书的责任编辑。我们与他一直保持着联系。电话这头问:“田老师怎么啦?”电话那头答:“李总要我调查老田,老田极力推荐你。”原来如此。这印证了一句名言:朋友不怕多,冤家只怕一个。这一时期,我们中的这一位无端遭到个别小人的诽谤、中伤、嫉妒、加害,而给予关爱、帮助、鼓励的则有许多熟悉与不熟悉的朋友。仕为知己者死。我们还有什么推却的呢?满口答应:拼尽全力,完成任务。

其实,我们当时心里并没有什么底。完全是被真情驱使。这套丛书究竟要达到什么目的,我们也不完全明白。后来,我们中的一位与李沛诚总编见面。交谈中他得知我们中的这一位是珞珈山弟子,又师从陈美兰、何国瑞、唐荣昆、孙家富教授,便愈发高兴,愈发关心。他也是毕业于武汉大学中文系,他与陈美兰教授是同窗,似乎与我们中的这一位的感情一下拉得很近,悉心指点如何完成这套选题。我们中的这一位后来常常说:“李总编当时对我为何不存丝毫疑虑?假如我是个骗子,他岂不上当受骗?!”

现在这套法制文化丛书要面世了。我们向湖南人民出版社,向社长熊治祁、副社长李建国,向好人、善人李沛诚、田树德、曾赛丰道一声诚挚的谢意。同时,我们也借此机会,向武汉大学作家班的学友王炳辉致以感谢。他承担了这套丛书之四《情与法的搏杀》,使得这套丛书能及时配套出版面世。

对我们工作单位湖南省公安厅、湖南省财贸医院的领导和同事们,我们是永远不会忘记,时刻应该致谢的。我们的创作,与这里的本职工作,实在是两回事,但他们处处给我们提供了方便,尤其是给予了无微不至的关怀、爱护和鼓励。他们视法制文学创作为公安工作、医务工作的一部分,尽管与本单位工作没有多少直接关联,但他们高瞻远瞩心怀宽广地将此当作整个革命机器身上的一颗螺丝钉,帮助、扶持,既是义务,也是本职。

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把本职工作干好?!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把业余创作干好?!

最后,祈请读者朋友赐教!

1998年6月28日于长沙火星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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