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节(2 / 3)
装车准备好,三辆车就赶紧出发。
就这,等到了早市,还晚了些呢,林煜文他们只能排到市场最开始入口处和最末端的摊位。
林煜文自然是选择最靠近大门的地方,也方便赶紧把货卖完回家,省得到时车堵在市场里面出不去。
到底是人红自带流量。
这不,市场进门前面几家,按理说应该是最差的摊位了,可摆在林煜文他们身上,那简直就跟当红旺铺没区别。
车子刚停下,林煜文人都还没下来呢,就听到有人念叨他车牌:“逼王的车!”
等林煜文下车时,摊位前面就有好几个人驻足围观、甚至于直接开始排队了都。
“要不怎么说来得早不如赶得巧,我要是按我妈说的五点半起床来逛早市,说不定这会儿已经买完菜回家了呢,哪儿能赶上逼王啊?”一染着黄发的吊带热裤妹说道。
她身后的大爷则是挥手带动身后的男人们:“啥都甭说了,赶紧帮衬着把菜从他车斗里掏出来啊!”
果然,他身后的男人们一听这话,立马挤上前帮忙,把那时髦女孩都拥到后头呢。
不过女孩也不恼,任由男人们七手八脚把物流筐都搬出来,等他们挑拣完毕她也排到跟前,急急慌慌往自己购物袋里装东西,还一边装一边后悔今天出来买菜带的袋子小了。
林煜文这差不多一月没出摊了,人们还怪想念他的。
倒不是想念他这个人爱吹牛逼,纯粹是惦记着他家的有机菜。
别的不说,经常买有机菜的人互相交流下来,总觉得还是逼王家的菜在一众有机菜里头味道最好。
也不能说别家有机菜是假的,肯定假不了,有机不有机的,稍微舌尖灵敏些的,或是经常炒菜的都能区别。
怎么说呢,逼王家的菜跟一般有机菜相比,味道就是更均衡。
对!就是更均衡。
就比如说豆角,同样成熟度的,有机种出来的长豇豆吃着偏软乎,但软乎中又带着一点点的韧劲儿和嚼劲儿,但一般农药化肥催大的豇豆,吃起来总有股子吃塑料的感觉,不光不香,有时豆角皮和牙齿摩擦时还让人起鸡皮疙瘩。
而逼王家的豇豆,吃起来不光有天然的菜的清甜,豆角还很容易炖入肉味不说,口感也很是平均,既会保留韧度,同样的也能轻易用牙齿咀嚼研磨。
小孩儿的味蕾就是最灵敏的,同样三分豇豆放在他们跟前,不必说,孩子们最喜欢吃的肯定是逼王家的豇豆!
林煜文眼瞅着自个儿摊子前已经开张,那边儿明雅的摊子还没铺展开呢,忙指着:“那边也是我家的菜,老哥们帮帮忙啊。”
这一嗓子,很快也把大伙儿的目光也吸引过去。
果然,经常在明雅于歌摊子上买水果的女孩们率先认出二人。
这次正相反,女孩们也展现出她们的力量,尤其是有两个穿着紧身运动衣的小姐姐最迷人,轻轻松松就搬好好几筐的菜,还丁点儿没显出累意。
就在身后的姑娘们哇声一片的赞美中,两个小姐姐微笑道:“我俩经常健身,这跟撸铁比轻松多啦。”
说着,其中一个短发的还展现她迷人的腹肌上部,更是迷倒一大片姐妹。
好嘛,风头竟然被这两位给夺去不少。
好在两个健身小姐姐被簇拥着在明雅摊位前,第一个买完菜离开,后面大众的焦点才重新聚积在逼王出摊上面。自然是少不了好事者拍小视频发到本地某音。
林煜文忙碌间,瞥了一眼,看王绪他俩那边生意一般,忙吆喝道:“那边玉米也是我家的,你们爱吃玉米的赶紧去抢啊。”
排队的人群中立马就有人不满叫嚷起来:“我们早知道啊,逼王你别瞎嚷嚷啊,这样等会我们买完你这的菜买不上玉米咋整,你赔啊!”
林煜文:“……”合着他这是好心办坏事了。
那肯定是不能的,毕竟于歌她俩之前摆摊卖水果都是在新城区,这边不少人见她俩都面生呢,哪儿知道于歌也是林煜文家的长工?
说话间,就有人把这片段也拍上了,一边排队等买菜,一边操作手机剪辑短视频。
到底是和凤早市成了湍市目前最大规模市场,客流量那是杠杠的,再加持上林煜文自带流量,早上带来的菜卖得飞起。
也得亏是林煜文提前有准备,分成三个摊位卖货,要不然效率还真上不来呢。
不过即便是这样,他们在早市也磨蹭到了七点多才卖完收工。
尤其是王绪他一整货车的玉米啊,五六千公斤呢,竟然也都被抢购一空,甚至卖完速度没比林煜文他俩卖菜的摊子满几分钟。
匆匆忙忙开车返回,吃早饭时间,王绪才缓出一口气,模样竟有些后怕:“他们买玉米都买疯了!好些都是二三十斤那么买,都不怕买回去吃不完放坏?”
林煜文被银朱调教过,自然知道这些生活常识,他淡然且装逼:“不懂了吧,当时掰玉米时我专门没去玉米衣。他们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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