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节(3 / 3)
今天算是自作聪明了,能来这儿的都是在翡城出类拔萃的女人,身段妖娆,容貌倾城——能被挑出来跟接近本城身价高人一等的上流人士,从另一个方面来说,就是抬高自己的身价。
可现在,就因为夏清江一个垮下来的脸色,在这里呆下去的机会生生流失了。
女人退下去,身后还是欢声笑语,纸醉金迷,她柔软的身姿却扭不起来了。
让这个女人痛失良机的罪魁祸首却在到处找那颗掉了的纽扣。他将车里来来回回翻了个遍,都没有。
打电话给助理,他已经睡了,惺忪地语气问他怎么了。
夏清江一下子冷静下来了,要真惊动那么多人,只是因为一粒纽扣的话,也太兴师动众。他说没事了,然后挂掉电话。
他把跑车的顶蓬打开,风从四面八方灌进身体里面,夏清江却觉得没什么感觉。要真的能把心里那份烦躁给吹散就好了。
拿出一支烟点上,那一点腥红在夜里面闪闪烁烁,忽明忽暗,有参差的微小光亮。车是司机开来的,本来只稍稍喝了一杯,此时酒气早散就无影无踪,他启动车子,往护城河的方向开。
车最终停在一个早已过了热闹时期的广场,广场对面是个咖啡厅,此时已经打烊,黑乎乎地,只能接着路灯看见轮廓。
他眼睛不眨地往咖啡馆里看。这里是他和温璇第一次见面的地方。
其实他们结婚没多少浪漫,他母亲逼着他去相亲,说是个安静秀气的女孩子。他没听进去,照样天天醉卧欢场。直到父母同时对他下最后通牒,长辈一再耳提面命,他不耐烦地答应下来,还是要去应个卯。
他没想过要结婚,所以也不将那次的会面放在心上,时间地点都是助理跟人谈好的。
但那天不巧,他刚从亚丁湾飞回来,飞机晚点,约会时间已经过了两个小时。没人会傻乎乎地干等两个小时,于是他径直回了住处,母亲打电话来催他去约会地点,原来她早派人盯梢,“人家女孩子还等着呢!”,母亲的语气带一点儿埋怨但又有些高兴——这么实诚的姑娘一定是个好儿媳妇儿。
夏清江也惊了一下,没想到她这么实心眼儿,心里带着好奇开车去了。
他一到咖啡馆外,便看到有个身穿水彩色欧根纱刺绣连衣裙的清秀女子坐在落地窗里面,不是让人惊艳的那一款,反而是那种细水长流的柔美。
她面前反扣着一本书,正含笑教一个胖乎乎的小女孩儿用纸巾编玫瑰花。小孩子手指因为肉多而失了灵活,怎么也学不会,急得快哭出来。
女子一点儿也不嫌她笨,反复教她,很有耐心,直到一朵颤巍巍立马就要垮掉的玫瑰花终于绽放在那只小胖手当中。
小女孩儿高兴得在原地又蹦又跳,脸颊两朵红晕,把那朵刚出炉的花送给教会自己的温柔老师,然后抱着她的脖子,在她脸上亲了一口。
那一瞬间,夏清江竟看着这个场面,心里涌出一股柔情。一步步走近她,其实没人告诉他,跟自己相亲的女孩子到底在哪一桌,但他知道,一定是她了。
短短的几步就在他心间形成一个温馨的未来——娶一个她这样温柔善良的妻子,生一个像小女孩儿一样活泼可爱的孩子。
但现在想来,那憧憬就是实实在在的幻影;那几步,就是一条走进深渊的不归路。
夏清江觉得有些冷了,将西装外套穿上,一摸口袋,里面有一张薄薄的硬卡片,他拿出来看一眼,是邢二给的房卡。说不定现在正有个活色生香的女人正等待他刷门卡进去。他嗤笑一声,随手将房卡扔出车外。
正要发动车子,一低头,却看见一颗小东西正卡在自己腰带与裤子中间,他小心捻起来,刚好是自己要找的那颗金色纽扣。
他摩挲着纽扣镂空的那部分,模模糊糊是个人的样子,是他自己。
有一次他们晨起去爬山,刚好有个孩子的风筝挂到树上去了,他帮着去摘,却挂掉了一粒纽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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