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415节(1 / 3)

加入书签

景飒拱手道,“皛皛,这次真的要请你出山了,我们是用尽办法了,就是查不到死者的身份!”

杨伯虽然在和陈伯周旋,但耳朵却是空出了一只,听到死者两个字,他就知道来的两个人是什么身份了。

警察!

皛皛在美国的职业,他是知晓的,不过名字太长,他记不清楚,只知道是专门分析犯罪心理的。

这么说,大小姐干的还是原来的老职业?

这可是个好线索,s市公安局上层可都是老爷的旧友。

“和我去书房谈吧!”

这里有孩子和老人,碎尸这个词不太好出现。

到了书房,皛皛关上门,立刻怒瞪道,“你们应该知道,我答应过康熙……”

“知道,知道,我们都知道,可这不是没办法了吗,本来想发邮件给你,让你给点建议,但这尸体的照片实在太多,你都不知道,被分成了几千块……要一起发给你,估摸着你邮箱都能炸掉!”

法医拍的照片都是高清照,容量太大。

“几千块?”皛皛愕然,“也就是整个尸体都肢解了?”

新闻里只说是部分,可没说整具尸体,想来也是不想引起不必要的恐慌。

景飒将公文包里的照片一股脑的摊在书桌上,也不担心皛皛刚吃完饭会消化不良。

皛皛看着那一张张惊悚的照片,人肉和猪肉其实长得差不多,煮熟了那就更分不清了,更

不清了,更何况凶手还将它们切成了片,一片又一片,放的时候还特别整齐,就像放的不是肉块,而是筹码牌似的。

“刀工非常精湛!”这是皛皛最直观的感受,“能做到将尸体如此切割码放的人,杀人后必定非常冷静,刀工又那么好,屠夫和医生的可能性很大!”

杀人是一码事,捅一刀就行了,但大多杀人是冲动型,杀完就后怕了,不是逃,就是想办法藏尸体。

逃就不用说了,这类人通常不到24小时就能被警方缉拿归案,除非他能马上逃到国外去。

藏尸体的那类,通常是将尸体装进柜子里,旅行箱里,或者直接放到床下,目的是延缓被害人发现的时间,从而能让凶手又更多时间逃走,或者冷静情绪,也有干脆买些砖头水泥,埋进墙壁或者炉灶里的,或者找深山埋起来的,这其中还有不少凶手在冷静情绪后会回到案发现场,消灭罪证,或是栽赃,都有可能,警方也很可能会被误导,但成功的几率也不会太大。

而在杀人后,即不冲动逃离,也不隐藏尸体,而是毁灭尸体的凶手,是最可怕最难抓的一种。

因为没有尸体,就没有谋杀。

只要找不到尸体,谋杀就不能成立。

毁灭尸体,有些是用烧的,或者碎成七八块,分别装袋,扔进不同的湖泊或者沟河里。

可眼下这位凶手,他将尸体切成了几千片,这需要多少时间?

需要的时间恐怕能让他逃到外太空去了。

还有,人体有四升之多的血,他要怎么处理那么大量的血?家用的排水沟如果一下子清排这么大量的污血,不会没人发现,又不是洗衣服的肥皂水,那可都是血腥的味道。

他切了还不算,还把尸体煮熟了,这又需要多少时间?

这处理尸体的手法似乎太麻烦了些,麻烦的有些不必要啊。

如果是她,煮熟了,又切成片了,存冰箱里,多跑几次动物园,扔给食肉动物吃,或者流浪狗,更一干二净啊。

为什么,还会遗弃在可能被人发现的地方。

这真是让她百思不得其解。

------题外话------

娘娘杀人,才叫牛逼。

☆、round 285 死亡信息

除了碎尸的方法过于复杂和耗费时间外,皛皛还有一个更大的疑问,她将拍摄了三根残指的照片拿了起来。

死者的手指并没有被截断,而是整根砍下,指甲和关节骨保存完好,也被煮熟了,瞅着和泡椒凤爪挺像的,皮肤偏白,略有些发皱,根据法医鉴定,三根残指来自死者的右手,分别是小指、中指、无名指,三根手指纤长,关节骨并不突出,可以联想到死者生前有一双很漂亮的手,指纹却是被削去了。

尸体碎成这样,为何偏偏保留了三根手指……

如果说是碎尸时遗忘了……

这都切成几千片了,难道还会忽略三根手指吗?

难道说大腿骨处理起来,会比三根手指更方便?

皛皛不认为凶手会犯这样的错误,能如此耗费时间的去处理一具尸体,凶手当时的冷静程度,堪比在做一台难道极高的手术,任何事情都不可能令他分神大意。

如果不是遗漏,那么就是故意的!

它必有含义!

“皛皛,你是不是看出什么了,要是看出来了,别不说话,跟我和师兄讲讲!”

她越是静默,越代表她的大脑正在高速运转,景飒确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