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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节(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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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花点头,忽然想起什么似的道:“对了,三少,刚才打麻将的走了一个,您要不要上去凑个角?享受一下?”那几个小姐是这有名的深喉女,技术一流。

陈归人摇头:“你让九哥顶上吧!”他没兴趣,这样的游戏上辈子他就玩过,当时觉得刺激兴奋,过后心里一片茫然,没有什么感觉,他睡过的女人没有上百也有几十个吧,现在他一个都记不起来样子了,似乎都差不多,乏味的让人心生寂寞。

麻花很羡慕那几个,想再劝劝,木头伸手拽着他走了出去。

“干嘛拉我?那几个妞儿多正点啊,玩玩也过瘾啊,咱们三少天天来,就点过一个玩了几次,再就谁也不要了,干嘛啊?”

木头白了他一眼:“你这脑袋真是傻缺啊,三少有女朋友你不知道吗?那是谁,岳家大小姐,那是什么人?这些姑娘加在一起也不配给人家提鞋的,咱们三少那是为女朋友素着呢,你懂吗你”

门没关紧,,外面飘进来的话陈归人听的一清二楚,攥住酒杯的手指忽然泛起了白色,面色也骤然冷了下来,他张了张嘴,想叫那两个人滚远点,又沮丧的闭上了嘴。

那个没心没肺的丫头在地球的另一端,或许正在兴高采烈的跟姜向晚浓情蜜意呢,她一定觉得很幸福吧?

他喜欢她神采飞扬的笑容,却不知为什么,总能记起她安静寂寞的脸庞,在地府氤氲的雾气中,绝望的死水一般孤寂的眼睛,黑漆漆的,没有光泽,仿佛两颗琉璃珠子,已经死去一般。

他将手指按在右手手背的一道疤痕上,那是上次跟洛昆打仗时留下的,岳沉婉给他上了药,伤口刚结了痂他就生生的撕开了,落下了疤。他常常摸着这道疤,想起那个晚上,少女笔直的站在他身前拎着棒子英姿亮烈,如一株盛放的木槿,灼艳清美。

他第一次觉得,有个女人愿意站在自己身前,以一种勇敢顽强的保护姿态站在那里,那种感觉美好的让人心醉又心动,他忽然生出了一种贪念,这个女人,能不能永远站在自己身边?

念头一起,他有瞬间的罪恶感,没有人比他更清楚,岳沉婉重新来过的意义,姜向晚对她而言意味着什么,那是她前生最爱的男人,他们深爱着对方,却因为种种原因天人永隔。

岳沉婉重生,很大意义是为了姜向晚,这已经成为她的执念,她的方向。

可是,

这世上没有什么是不能改变的。

陈归人的目光落在对面电视墙闪亮的亚克力板上,昏暗的灯光中,晶亮的琉璃质地板材清晰的映出他面容和身影,俊美的五官,深不见底的黑眸透着与年龄不符的沧桑和冷酷,他的唇轻轻的抿着,下颌就有了绝强冷硬的线条,指尖还在燃烧的香烟安静的缭绕,他看上去像冷酷高贵的帝王,在暗夜中闪烁着邪恶诱惑的美丽。

他沉沉的笑了起来,对,总有些变数不是人的心意能够决定的,他应该遵从自己的内心。

阿婉,你我都似再世为人,是从地狱爬出来的恶鬼,这世间没有谁能比我们更加明白对方,了解对方。

我才是最终能够站在你身边的那个男人!

在此之前,我要做的,是把握住权利和地位,这两样东西是男人的脊梁,有了脊梁,我才可以在你面前站直身体,抬起头颅。

阿婉,我有足够的时间和耐性,等你!

☆、 婉心

杜秀秀铁青着脸看着面前的两个儿子,觉得心口突突的蹦,肺子里像着了火,她用力的攥紧拳头,狠命的向面前的桌子一砸,桄榔一声,桌子上的茶碗水杯水果盘子全都蹦了起来,哗啦啦砸在了地上。

陈孝枫和陈孝鸿都一个激灵,不由自主的向后退了一步,陈孝枫想起自己毕竟是大哥,咬咬牙,硬着头皮说:“妈,您别发火,小心气坏了身子”

杜秀秀面容凛冽,狠狠的看着陈孝鸿,恨铁不成钢,“蠢货,十足的蠢货,外面那么多小姑娘不够你玩的?你居然动蔷薇?你的脑袋是灌了铅吗?老鬼就那么一个闺女,你居然搞大人家的肚子,那孩子才十五岁,你不长脑袋的吗?”

母亲正在火头上,陈孝鸿不敢硬顶,只好小声嘀咕了一句:“她自个乐意的,我也是一时喝多了”

“放屁,兔子不吃窝边草你懂不懂?老鬼是社团里的老人儿了,这么多年对我对你爸忠心耿耿,我做了那么多事情,让他买我的好,就是为了将来你大哥上位的时候得到他的支持,这下可好,你一时的精虫上脑,我这么多年的心血全都白搭了,你,你”杜秀秀简直恨不得拍死二儿子。

陈孝枫懊恼的看看弟弟,无奈的叹口气,小心的给杜秀秀顺顺气,劝道:“妈,阿鸿还小,你别生他气了,事情已经发生了,咱们总得想个什么办法解决了才是!”

杜秀秀憋着气一屁股坐在沙发上,沉默了一会,道:“我会跟老鬼谈,等蔷薇和孝鸿大学毕业了,就结婚。”

仿佛一个霹雳一般,陈孝鸿半晌都没反应过来,什么,娶沈蔷薇?几乎是条件反射一般,陈孝鸿就摇头:“不要,我才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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