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什么时候爱上她的(补更)(1 / 2)
白霍是什么时候发现他爱上孟娴的,连他自己都记不清楚了。
彼时他还年轻气盛,刚尝试接手万科不久,还要应付母亲安排的相亲,可谓身心俱疲。白英放了假回家,在他耳边叽叽喳喳说大学如何如何好,很快就被他察觉到那个高频出现的名字。
“孟娴,娴雅的娴。”白英跃跃欲试,仿佛有一大堆关于这个叫孟娴的女孩儿的事要和他分享。
他拒绝了,没兴趣。
整整半年,白霍经常听到这个名字,但白英一次也没有带人家小姑娘来家里做客——白英打小就喜欢带朋友回家,只要凑到她身边的,无一例外。只可惜那些朋友都不长久,用白英的话说,她们都不真诚,做朋友没意思。末了,还要再提一句孟娴:
“只有孟娴是真心的,她不图我什么。我送她再贵的礼物她都不要,带她去程锴他们的趴她也不去。我过生日,她用她自己种的花给我做了花束,还亲手给我做了蛋糕和一大桌好吃的菜。”
白霍看得出来,他这个单纯的妹妹已经被俘获了。
区区这点儿普通人的把戏,到了她这儿就成了真心,未免有些可笑。白霍唯一佩服那个女孩儿的是,她没有像以前那些人一样急功近利,知道放长线钓大鱼,没有被昂贵的礼物和富家子弟云集的聚会折服。
他忽然有些好奇这个女孩儿了,但也只是好奇。
后来又不知过了多久,在佛罗伦的校庆典礼上,白霍被妹妹引荐着见到了孟娴——她在台上跳舞,穿得体低调的礼服,双人华尔兹被她跳出了不太一样的感觉。
不是说舞姿绝美。他曾在国内外大大小小的歌剧院见到很多舞团首席,自然也看得出对方的舞蹈功力并不深厚。
可她跳得从容,身上的礼服带些微的细闪,雪肌淡妆,像沐浴在雾气里缓缓盛开的白玫瑰,璀璨又清冷。
“哥,她就是孟娴,我经常跟你说的。你看,是不是你心目中的理想型?”白英当时这样笑着调侃他。
白霍一言未发,他看着台上的华尔兹接近落幕,她没有弯腰,埋头收手的一瞬,像极了白天鹅收敛起翅膀。
的确很接近他的理想型了。对于男女之情,他一直以来的态度都是可有可无,所以这么多年,即使有过追求者,他也一直孤身一人。他不需要过分漂亮的妻子,只想对方家世相当,乖巧温顺即可。
他没回妹妹的话,随口岔开了话茬:“你朋友看起来家教很好,家境应该还不错吧。”
——至少是小资家庭,否则养不出来这种气质的女儿。他想。
白英闻言却沉默了几秒,随后坦言:“孟娴……她从小被亲生父母遗弃,在孤儿院长大的。辗转到中学才被收养,而且她只有养母。”
在谈判桌上都波澜不惊、大杀四方的男人听见这话少见地愣住了,似乎是这一刻他忽然意识到白英为何如此看重和孟娴这份感情。
这样身世的一个女孩儿,和豪门家的女儿做朋友,她有那么多的机会可以攀高枝,或是依靠白英摆脱贫穷,她明明应该比之前那些人更迫切才是——可是她没有。
所以愈加显得珍贵。
白霍承认之前是自己小人之心了,他开始正视妹妹这位朋友,在对方下台来到白英身边以后,双方第一次正式认识。
“你好,我叫孟娴。”她说完,就垂下了眼帘。
不到二十岁的小姑娘,态度是客气的,但也很疏离;不是白霍以前熟悉的那种,由异性投来的仰慕崇拜的眼神。她看他,只是看一个好友的哥哥,剥去了这层关系,他对她来说和周围那些擦肩而过的陌生人没什么分别。
她忽略他拥有的一切优越,就像她忽略白英可以带给她的一切好处。
校庆典礼结束以后两个小姑娘约好了一起去吃饭庆祝,白霍做主开车送她们去餐厅。在车上白英还是说个不停,什么不起眼的东西她都能说上两句。白霍从后视镜看过去,孟娴脸上一丝不耐烦也没有,时不时附和白英两句,总是恰到好处,让人无端觉得舒服。
他早已经记不清她们都说了些什么,只记得白英问孟娴是不是换了新的香水,她也喜欢时,白霍下意识深呼吸了一下。
那香味儿很恬淡,是一种清甜香氛,似果香,又掺杂一点玫瑰花香。
“……就是一个英格兰的小众品牌,店开在泰晤士河边。下次再去那边听讲座,我带你去买。”少女很小声很小声地和好友咬耳朵。
白霍说不出那是什么感觉,明明那个香水也并不名贵,但他只要一想起来那天,那个香味儿就好像又萦绕在周围了。
后来白英还是经常提起孟娴,说她最近在某个西餐厅兼职弹钢琴;说她用自己攒下的积蓄学了一些基础法语;说她活得很努力,前不久又选上奖学金了。
但白霍和孟娴自那天以后再没见过面。每天充斥在白霍生活里的人和事有那么多,他很快就逐渐淡忘了孟娴的样子,对她的印象也只剩下一些单薄的形容词,譬如成熟温柔,很有礼貌很上进,是个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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