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节(1 / 3)
原来那个声音好听的她笑起来有两只深深地酒窝。打饭排队的时候也会碰到他,她会不小心坐到他身边。
原来她还是跟他一个围棋社的。
社团活动的时候,她会过来跟他说话,虽然经常是她一个人在说,他很少回答,但是她会一直跟他说下去,也没有放弃的意思,不是很急迫,像是溪水深流一样慢慢渗透……
渐渐地她就那样渗透到他的心里,成为了他视线里不可或缺的那个人,他发现他在见到她时候不由自主的会心跳加快,呼吸不畅……
就在新学期开学不久的那天下午她跟他说,“怎么办,何千帆我发现我喜欢上你了,不……不是喜欢上,是一直就喜欢。”
他只觉得有什么东西从四肢百骸蔓延到胸口位置,那种呼吸不畅、心跳失常的感觉又来了,甚至越演越烈。
而她还在问,“何千帆你也是喜欢我的吧?她们都说你不太容易亲近,但是我却能感觉到你对我的好感,这是不是证明我在你眼中跟其他的女孩子不一样……甚至是你就是喜欢我的。”
他一向思维敏捷,那个时候却好像短路了,“你喜欢我?”
他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不是喜欢她,喜欢难道就是这样要呼吸困难,心要从胸腔里迸出来吗?
一时间他好像被分成了两个人,一个人在犹豫不定,而另外一个何千帆在嘲笑他:何千帆你就这点出息!承认喜欢一个人就这样难吗?
“我知道你在毕业晚会上气哭过一个女孩子,是因为跟人同窗三年都不记得对方的名字,”她的眼睛灼灼的带着光,“何千帆我是朱思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朱’,‘思念何千帆的’的‘思’。读财会大二,今天朱思思跟你说她喜欢你很久了,你能答应跟她交往吗?”
是的,他记得她叫朱思思,在第二次遇见他就奇异般的记住了她的名字。
她长得不算是漂亮,可是笑起来的时候很甜,有两个圆圆的会说话的眼睛,当她看着他的时候,他觉得耳根子发热。她会不厌其烦跟他讲话,不管他怎样的态度,她都能一如既往的坚持。
现在她说她喜欢他。
然后她主动伸出她的手来。
这还是他们第一次真正的肢体接触,他很想抽回手。
另外一个何千帆又在笑他了,他说,“承认吧!承认就这么难么?”
然后他听到自己用很轻很轻的声音说,“朱思思,明天去看我打球吧!”
面前那张脸露出甜美的笑容,比任何一次都要耀眼的笑容,然后那张笑脸越来越大,直到有软软的温热的东西贴在自己的面颊上,在他还没有分清贴在自己脸促使心跳再次加快的东西是什么的时候,又飞快的离开了。怅然中看到她飞快离去的欢快身影,后知后觉的发现刚刚那个软软的东西可能是她那粉红色的嘴唇。
第二天何千帆下午上完了课,照常跟学校篮球队的同学去学校的篮球场练习。
这次他还没有进入球场的时候就看到守在球场入口的朱思思,她跟一群常常等着看篮球训练的女生站在一起,那样不显眼,却还是被他一眼发现了。
等他走近的时候,她也从人群里出来,然后把一瓶水递给他。
他伸手接过,与此同时身后的队友有人吹起响亮的口哨,而她身后的那些女生有人唏嘘着说:怎么可能?
他大大方方的笑,满眼幸福。
在整场训练里,他奋力拼搏,挥汗如雨。休息时候她会递毛巾递水,谁也没有多说话,两人用眼神默默的交流。
幸福无以言表,好像就那样自然的,她喜欢他,然后他也喜欢她。
训练结束后,她仍旧等着他,她说何千帆我们去看电影吧!
他点点头,虽然没有跟女孩子约会过,还是知道男孩子女孩子约会是什么样子。
因为自己姐姐跟温立涛恋爱约会就是那样,在十来岁的时候他那个时候不懂什么叫做电灯泡,他常常跟着姐姐凌霄跑,她去哪儿他也要跟着去。俨然一个小跟屁虫。
姐姐跟温立涛偶尔拉手的时候他会蛮横的把他们隔开,然后自己把手放进姐姐手心里。
以前那只小跟屁虫长大了,现在何凌宵的小跟屁虫已经用他温暖结实的大手拉着那个叫做朱思思的女孩子的手。
他们一起去吃饭,一起去看电影,然后他送她回家。
一开始她不让他送,他难得确定自己的心意,这一晚上心情很好,坚持送她回去。
她住在长江边上,那里的房子是有些年代的石头房子,破旧门板被江风腐蚀得灰白。那种门应该是一推就是那种会发出“咯吱咯吱”难听声响的。他之前有个男同学家里就是住在这样的房子里。里面的光线不好,还有一股难闻的霉味,同学的妈妈有一张蜡黄的脸……
何千帆不知道那间屋子里面有没有一张蜡黄的脸,但是他很能肯定他没有排斥,也没有瞧不起。这个朱思思的女孩子是他第一个喜欢的女孩子,所以他要尊重她。
他送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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