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节(5 / 7)
,双手又奔自己眼睛挖来。他连忙将手一松,把法比奥斯扔了出去,目标正是被他一脚踢中双臂连连后退的赛缪斯。
瞬间将二人同时击退,张永宝毫不停留,转身便走。一跃数丈,三两个起落便钻进了芦苇丛中。赛缪斯强忍着双臂剧痛接住被张永宝丢过来的法比奥斯,只见后者脚踝处已是血淋淋一片,不过却是皮里肉外,倒没伤到骨头。眼瞅着张永宝钻进芦苇荡,脚下竟已先软了,虽然明知道那人已是强弩之末,否则绝不会占了上风反而要逃离,竟然硬是没敢追击。
在天比翼,同在天涯
飞机在夜空上翱翔,李虎丘肩头靠着窗户歪头正跟对面座位上的小孩做鬼脸。萧落雁坐在他对面捧着一本书,美丽恬静如同一幅泼墨炫彩。
已经夜半时分。对面座位的小孩终于困了,打了个大大的哈欠,败下阵来。李虎丘大获全胜,忽然想起小燕子来,小丫头做鬼脸可比这个小鬼厉害多了。小燕子终于有了稳定舒适的生活,燕子姐你在天上可曾看到?
萧落雁合上书本面露微笑看着他。
“想小燕子了?”她轻轻问道。李虎丘点点头,目光看向别处。心在逃避时总会先从眼神开始。萧落雁垂下眼睑,轻咬下唇,犹豫了一下,终于没有问出那句是不是也想她了?这个她当然是燕子姐。她是面前男人心中隐藏的最深切的悲痛,那个让他学会爱同时又唤醒他狼性的苦命女子。他永远不会忘记她的,萧落雁有些落寞的想到。哪怕他曾在那场寿诞上为我斩妖除魔又与天下仁人志士为敌,也是因为那个女子教会了他如何去爱。
女人可以跟女人争,但绝不能跟男人心中已死去的女神争。燕子姐是他的守护神。这一点即便是自己现在就死去,也替代不了那个位置。她晃晃头,不愿再去想这个问题,岔开话题道:“怎么想起答应跟楚二哥合作了?”
“为什么你也叫他二哥?这人跟我天生犯相,处处刁难我,反而跟你们四个挺好的。”李虎丘的目光落到前边经济舱的门上。想着那里那人,有点郁闷。
萧落雁格格一笑,道:“他其实是世界上最好的人,不止我这么说哟,暖暖,抚云,问鱼都跟他这么说过,小的时候他是大院里的孩子王,最能打的就是他,男生们都怕他,女生们却都抢着欺负他。”
熊虎之姿,赤子之心,这个家伙的确很招人喜欢。李虎丘忽然想起一句话,恶趣的:“女人宣布一个男人没戏的时候好像都会说,哥,你是个好人。”萧落雁抿嘴儿道:“我可没这个资格跟他说这句话,暖暖倒是跟他说过好几次。”
经济舱的门从里边被推开,楚烈高大的身子出现在那里,先是跟萧落雁招招手,然后一指李虎丘,示意他过来一下。李虎丘本想让这厮过来,被萧落雁狠狠瞪了一眼,一指那个熟睡的小孩,意思是有屁出去放,别影响人家孩子睡觉。这时候自然不是跟楚烈争锋时刻,李虎丘微笑起身,三两步来到楚烈面前。
“什么事?”
“换一下位置。”
“为什么”
“因为她要跟你说两句话。”楚烈回身一指,那边马春暖探出半个身子正在向这边挥手。
“楚烈,我收回一切攻击你的话,你丫果然是个好人。”李虎丘郑重其事说道。
楚烈有些丈二和尚,目送李虎丘走到马春暖身边的位置坐下,也没弄明白这厮这句话是何用意。难道是想求和?
经济舱里没人睡觉,因为这里除了马春暖没有任何人。这年月国内航班还不分什么舱售票,经济舱里的空调出风口少,因此座位足够的情况下,没有谁愿意坐到那里去。马春暖却爱这里的僻静自由。
“你喜欢诗歌吗?”
马春暖第一个问题有点怪。尽管李虎丘已经知道这大妞儿的职业病有点严重,料到她会问很多问题,却没想到第一个问题会是这个。
“诗歌不喜欢我。”
马春暖也一怔,李虎丘给出的回答同样大大出乎她的意料。
“为什么?”
“你听过有谁写诗赞美小贼的?讽刺的倒是不少,而且我最不喜欢是写诗的人。”李虎丘笑的很贼,暗自得意自己已经成功掌控了话题。马春暖果然又问了一句:“这又是为什么?”
李虎丘道:“因为诗人全是倒霉蛋,写的越好越倒霉,干我们这行的最忌讳常跟倒霉鬼在一起,所以我如果听说谁是诗人,一定会躲他(她)远远的。”一抬头看见马春暖黛眉紧锁脸色有点难看,便反问道:“难道你是个诗人?”
还真让李虎丘猜对了,马春暖的确是个诗人,而且还是后朦胧诗里杰出的人物,在京城纨绔圈里向来被称为才女。她向来自负的便是我有诗书气质华,而她那宁静神秘的气质也的确不凡。现在有一个家伙竟敢当着气质女王的面把诗和诗人都损了一顿,真是岂有此理。马春暖本来对他充满了好奇,自从上次见识到这个男人一脚将她心中一个无敌的形象踢翻后,她便总想了解这个男人的故事。不是好姐妹口中说出来那个版本,而是以一名记者的敏锐和犀利问话试探观察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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