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节(4 / 6)
,活生生把那人从几百万身家弄到一文不名,最后还是免不了在牢里走一遭——其实这人不过是酒后和人打架,把人打断了几根肋骨罢了。
受害者在医院只是住了几天就病好出院了,要是走正常程序,只要赔偿到位,受害者不追究,这种事多半就是拘留几天罢了。可就是因为家里有点钱,平时又喜欢炫富,还喜欢乱找那些所谓的门路,被人忽悠了坚决不赔钱给受害者,搞得那个受害者到处上访,结果被检察院钻了空子,硬是鉴定出来一个重伤,成了重大刑事案件。
“我听说你写了条子要退还3000多万非法所得啊!”李穆说,“怎么认了这么多?”上了十万就是刑事,上了百万就是金额巨大,上了千万,那就怎么都没法子善了。闻到钱腥味的检察院,就好像闻到血腥味的鲨鱼一样,不狠狠地咬上一口,绝对不会罢休。和检察院打交道,绝对不能开口子说自己有多少多少钱,拼命叫穷就对了。
“我那是没办法!”黎主任也是有苦说不出,“他们查到我名下和各种隐藏起来的资产加起来快4000万,然后要我一一解释来源,我还能说这是别人给我的咩?那是受贿啊!这么大的数额,要是被查实了,肯定是无期。把我这些年的工资奖金投资收益什么的全算上去,还有3000万说不清楚来源……幸好我不是公务员,安不上巨额资产来源不明罪。可是这些钱毕竟没有合法来源,侯检察长和我说,要把这些钱保住是不可能了,要是不把钱交出去,我那30万的的受贿案子就判我十几年二十年的,要是给了钱,他们就让我缓刑算了,这样起码不用进去坐牢……二十年啊!人生有多少个二十年呢,何况我的身体又不好,等二十年后出来,有钱我也没有办法用了。”
李穆一边听一边摇头,黎主任可是上了大当了。这个是检察院常用的手法,先吓你一顿,然后说交钱就没事——罚到的钱虽然要上缴国库,可是检察院能返点,交上去100万,多的时候能返回十几二十万回来。你要是真的把钱交了给检察院,那就糟糕了,检察院一定会继续要钱,要了一笔又一笔,能榨出多少就榨多少。
他们上缴越多,返点就越多。拿到钱以后,检察院就会千方百计证明这些钱的确是犯罪所得,挖出你的犯罪事实来,在棺材上面拼命钉钉子。就算不行,也一定会把你已经查实的犯罪按照最重的刑罚来判处,免得你被放走了以后醒悟过来,申请退钱。这就是为什么他们不让犯人见律师,很多律师都知道检察院的伎俩,很有可能教犯人不要交钱。
所谓坦白从宽,牢底坐穿,抗拒从严,回家过年。正确的处理方式,应该是死顶着不认,什么都不认,就算检察院手中有确凿证据都不认,不管检察院怎么吓都不认。等到检察院知道你是个刺头,在你身上捞不到什么好处了,想要正正规规来办理了,再托人去找检察院的领导,返点是多少钱的,就先上供一半,然后说明判完以后给另一半,这样就能够获得法律允许范围内最低的处罚,以后争取什么自首啊,减刑啊什么的也方便。
这都是李穆被抓的时候,看守所所长告诉李穆的。李穆仿佛觉得看守所所长那带一点四川话口音的嘱托言犹在耳:“你可千万不要一上来就自首,这是检察院骗你的!一旦自首了,犯罪金额和犯罪性质就再也减不了了!况且到时候自首不自首,还是检察院说了算,法院也能横插一脚,随便挑你个什么错,自首就没了,一定要等谈好条件再自首!”
其实现在还没有到不可挽回的时候,黎主任虽然已经写了那张主动退还3000万的条子,可是只要黎主任不在认罪书上面签字,那笔钱黎主任或者黎主任的直系亲属是可以申请领回去的。可是都到了这个阶段,等于是鸡已经杀好,水也烧开了,只要一下锅,就是一盆香喷喷的鸡汤,检察院看不会眼看着煮熟了的鸭子飞走,他们不会放过黎主任的。
况且这时候李穆去劝他,黎主任也不会听。就好像其他无数被检察院吓得主动上交财产的犯罪嫌疑人一样。他们还以为只要把钱交上去,就不用坐牢了呢。看黎主任的表情都知道,他已经完全相信了检察院的话,要是李穆劝他不要认罪,不要签名,多半他还会觉得李穆在害他呢。
“我给你写的那张借据怎么样了?”李穆进来主要是想问这个问题。
“都藏起来了。”黎主任说,“借据、协议、还有其他文件我都藏起来了,绝对不会被人发现的,你放心好了。要是那张借据被发现了,那我就怎么都说不清楚了。平时我的操作是不会被发现的,可是刑事案件可以让银行配合工作,调查资金来源。我借给你那1200万可是从银行挪用来的,万一要是被发现了,搅乱金融秩序可不是闹着玩的。”说着他顿了一顿,“你手里那张冬阳的借条……”
“我回去就藏起来。”李穆以为黎主任担心那1200万会被自己吞掉,其实黎主任完全不必担心的。
“不,不要藏起来!”黎主任说,“厂子那1000多万的投资,全是我出的,检察院迟早会发现,到时候一定会要我把厂子卖了换钱给他们,那样冬阳肯定会被我连累的。我写个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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