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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8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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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听讲座,却可以真正地开启智慧,从“要我学”的填鸭式教育转变为“我要学”的自主型学习。

范飞现在正在如饥似渴地吸收着知识营养,并很快地适应了这种新的学习方式和生活。

范飞一向很尊重知识,包括看上去很枯燥无味的法学知识。因为他知道知识能改变命运,就如同他学到的催眠知识,便轻易地改变了他一生的命运。

至于这些看似枯燥的法学知识,也都是前辈们毕生的心血结晶,甚至是他们用鲜血和生命作为代价,从西方引进和捍卫的人类文明精粹。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法学知识奠定了现代社会的基础。如果没有宪法中规定的国家主席任期制度,或许现在的华夏国还是一种类似于皇帝传位般的世袭制……

在华夏国的几千年历史中,一向只强调人治,而不怎么注重法治,所以总是动荡不已,这一点直到近代才有所改变,近年来还提出了“要法治不要人治”和“依法治国”的口号,当然,这些口号在某种程度上仍然是口号,一直没得到完全的贯彻和实现,依然路漫漫而修远兮。

而在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北大起了很重要的思想种子库作用。

在华夏国的法学教育中,北京大学法学院是历史最悠久的。1898年,北京大学的前身京师大学堂在戊戌新潮中诞生,是华夏国第一所高等学校,京师大学堂从一开始就在专门学第三门“高等政治学”内设有法律学课程。而从成立之初,北大人就致力于引进西方比较完善的用法律治理国家的理念和相应的法学体系,试图扭转华夏国的人治局面。

然而,北大人的努力曾被多次历史事件打断,差点毁于一旦,只是在北大人的努力和坚持下,才保全了一部分成果。

1937年平津沦陷,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开大学奉命南迁,于长沙组成长沙临时大学。1938年春又迁往昆明,改校名为国立西南联合大学。期间不但损失了很多珍贵书籍和研究成果,而且法律学系的部分师生奔赴抗日前线后,也折损了不少法律精英。

1946年5月,西南联大结束,三校复员,北京大学重迁北平后,法律学系与政治学系、经济学系合为法学院。之后遇到解放战争,幸喜北平和平解放,北大安然无恙。只是从1957年到十年浩劫前,由于“反右”、“反右倾”、“大跃进”等政治运动和劳动的增多,法律学系正常的教学、科研活动受到冲击,政治色彩也更浓,法学开始变味和被迫妥协。

只是灾难并没结束,之后真正残酷的打击来自于十年浩劫。在那十年动荡中,打破旧秩序是主流,作为秩序维护者的公检法三家机构都被砸得稀巴烂,社会秩序被破坏殆尽。作为公检法人才输送摇篮的各个大学的法律学系都受到了非常严重的冲击,绝大部分被撤销,北大自然也不例外。

1970年,北大宣布了取消法律学系的决定。在那个特殊年代里,所有法律学系的教职员工冒着生命危险团结起来,不断地据理力争,甚至以生命为代价去抗争,最终才使法律学系得以保存,成为当时全国仅有的两个免遭解散厄运的政法院系之一。

由于教职员抱成一团,最后基本没有被强行分散,图书资料也基本没有流失,为以后恢复教学和研究工作保存了力量,算是留存了一份火种。

当然,损失也是惨重的。1966—1971年6年间法律学系没有招生,也没有其它形式的教学活动,法学研究和教学工作都被停顿下来。

1972年,一批教师在刚刚得到平反之后,即致力恢复正常的教学工作。首先开办了北京市政法、公安干部短训班,随后举办了华北五省市政法干部培训班。1973年华夏国人民大学法律学系三十六名教职员合并到北京大学法律学系,1978年华夏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恢复时他们中绝大多数又回到华夏国人民大学。1974—1976年,法律学系连续招收三届共计150余名工农兵学员,并同时举办多期干部培训班,为恢复法学教育和法制建设作出了贡献。

在范飞阅读了法学院的历史后,他得出了一个结论——北大法学院是伟大的,在动乱年代为依法治国留下了一份珍贵的火种。

而这些历史,在法学院的课堂上基本是不会说的,范飞也是在北大图书馆查阅到的相关史料。

范飞终于为自己选择了北大法学院而感到了一些骄傲和庆幸。

他还作出了一个决定,有些课是一定要去听一下的。

因为他在那段史料中看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于是决定明天就去听那位老人的课。

四大魔盒

杨庆,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年过花甲,头发全白,身体状态也比较差,驼着个背,走路还拄着根拐杖,上课的时候会长时间地坐在凳子上,慢悠悠地讲着课,几乎不站起身来在黑板上写字,因为站着板书对他是一件很吃力的事情。

在听了这小老头的一节课后,范飞见杨庆大多数时间是对着教科书照本宣科地念着,就对他很有些鄙视,认为这老教授纯粹是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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