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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节(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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恨地低声说了一句,“奶奶真没说错,你们这些臭男人,都是喜新厌旧的主!”

“我可不是那种人,我发誓,如果我喜新厌旧的话,那就从天上降一道雷,把我……”抬头看到丁家的大门之后,范飞忽然想到也不知要再过多久才能再见到丁诗晨,心一软,赶紧准备发个毒誓,结束这场无谓的争论,让丁诗晨安心地去省城。

“别乱发誓,天老爷在看着我们呢。”

丁诗晨却一把捂住了范飞的嘴,微笑道,“瞧你那紧张样!我跟你闹着玩的呢,其实我挺开心的。我一直觉得我们之间太完美了,还没吵过架,总是留了点遗憾。今天我们就算吵过一回了,对不?也算了了我一桩心愿。”

“昏啊,这就是你的心愿?”范飞在丁诗晨的手心里吻了一下,微笑道,“以后咱们有的是吵架的机会,我天天陪你吵,行不?”

“你呢,你还有什么未了的心愿?”丁诗晨柔声问道,眼神幽深。

“我啊……”范飞本来想重提一下终结处男的话题,却也知道现在时间不多了,不是开玩笑的时间,于是正色说道,“我和你不一样。我的愿望啊,就是和你手牵手去菜市场买很多菜,嗯,大鱼大肉,有鸡有鸭,然后让你做给我吃,吃个肚儿溜圆。”

“我……”丁诗晨忽然有些扭捏了,半晌才低声说道,“我不太会做菜……”

“学嘛。”范飞大大咧咧地说道,“要不就让我做给你吃,我的手艺嘛,比我师父差不了多少。”

“好!”丁诗晨兴高采烈地说道,然后把右手伸进口袋里,掏出那个草戒指摊在手心里,笑道,“瞧你刚才那小家子气!戒指在这呢。”

范飞这才知道她刚才是假装丢掉的,不禁脸上一红,心中却是一喜,赶紧取过戒指,小心翼翼地戴在了丁诗晨手上,然后郑重其事地说道:“总有一天,我会用一枚钻石戒指来换这枚戒指,比你爷爷送给你奶奶的那颗还大!”

“好,我等着那一天。”

丁诗晨也仰着头,认真地说道。

这句话一出口,丁诗晨的脑子忽然恍惚了一下,这才想起那天在她背着范飞上码头时,她也曾对范飞说过一句一模一样的话。

而在上次那句话说过之后,她和他差点就再也没了见面的机会。

丁诗晨看着满脸自信的范飞,轻抚着手上的青草戒指,一时间有些黯然。

华夏人最崇尚黄金,结婚也总是以黄金戒指互赠,但“钻石恒久远、一颗永留传”这句广告词,却几乎改变了整整一代华夏人的婚戒观,让钻戒成为新宠。

青草虽然不值钱,也随时会枯黄,却记载了一段青葱岁月,承载了青春的梦想和爱恋。所以这虽然是一枚草戒指,范飞却郑重其事地戴在了丁诗晨的手上,他相信,用钻戒来换下草戒的日子一定会很快到来,他一定能实现自己的心愿!

年轻时的梦想,总是那样地单纯和执着,即使岁月无情,江湖变幻莫测,他们也总是坚信自己一定会实现那些梦想,此时的范飞正是这样。

范飞却不知道,从古至今,也不知有多少这样的草戒指,已经被无数的中年人、老年人给遗忘在了岁月的黑暗角落里,再也不敢提起,再也不敢想起。

所以在范飞信心满怀的同时,丁诗晨却忽然莫名其妙地想起了蒋捷的一句词——时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

不能给女朋友送鞋?

在丁家吃过一顿丰盛的晚餐之后,范飞依依不舍地离去。在路过步步高商场时,他忽然想起个事,于是赶紧进了商场,并掏出身上仅有的四百多块钱,买了双森达的平底女式皮鞋,准备送给丁诗晨。

这还是范飞第一次买这么贵的鞋,以往他自己的鞋从不超过六十元,给父母买的鞋也不会超过一百元。不过这一回,他一点也不觉得肉痛,因为他手上还残留着丁诗晨的体香味,如果对自己的女人也吝啬,那他就真算不上一个男人了。

买完鞋后,范飞赶紧又跑回怡香园小区,托许静把鞋子送给丁诗晨。

从这次去丁家吃饭之后,范飞关于一年内只见丁诗晨三次的许诺便正式生效,所以他自然舍不得把送鞋也算成一次见面,于是转托许静去送鞋。

一见到范飞,正在看电视的许逸凡便高兴起来,拉着他要杀一盘象棋。范飞说自己有点事和许静说,许逸凡便让范飞去书房里找正在上网的许静,自己则兴冲冲地在客厅茶几上摆起象棋来。

“你给她送鞋?”书房里,许静听明白范飞的来意后,有些惊讶地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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