眷时 第104节(2 / 3)
家族稳固,所以甘愿嫁给自己不爱的人;我想要的是爱情幸福,所以甘愿被陈岳算计。但妈妈您别担心我了,我很幸运,遇到了一个又有钱又爱我的男人。”
“他叫贺承隽,承担的承,隽永的隽,我把他带来给您看了。您这种向来对什么都高要求的人肯定也没办法挑出他个不好来。”
贺承隽将怀里一直抱着的百合放在时沁碑前,弯腰深深鞠了一躬,“妈,我是贺承隽。”
“……”
“请您放心的把时温交给我,我不会让她在我这受一点委屈,也不会让她在别人那受一点伤害。”
明信片 但那个人偏偏是陆夜白。
时温没告诉顾月明她要来, 本意是不太熟悉但顾月明既然告诉她了,那她就来给顾月明送个礼物和祝福就好,没必要再留下吃饭。
先不说江北圈就那么点大, 不是碰见那群只会阿谀奉承的姐妹花们,就是碰见陈岳带着他的宝贝女儿。
无论哪个都让时温感觉挺窒息的。
但当她在龙泉大酒店宴会厅里看到一身洁白的顾月明挽着的那个黑色高大的身影,一起听来客举杯祝他们春分快乐时。
她不得不承认这是最让她窒息的事情。
时温面无表情地牵着贺承隽上前,全程视陆夜白为无物,将手中精致的礼盒递给顾月明, 红唇轻碰掷地有声道,顾月明, 新婚快乐。
方才还热闹喜庆的宴会厅, 自时温那句话出口后就变为死一般的寂静。
明眼人都看得出新郎官陆夜白的脸已经黑成碳了, 偏导致这一切的主使者还一脸无所谓,不怕死的接上,“你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新娘子,一定要幸福。”
说完看都没再看陆夜白一眼,仿佛从始至终都不认识他一般, 牵着贺承隽款款离开宴会厅。
不主动留下吃饭与没胃口留下吃饭显然是两码事, 哪怕坐在她最喜欢的铜火锅店内,时温都没什么想吃饭的欲望。
贺承隽知道她在不高兴什么,往她碗里夹了个烧肉,“也许陆夜白有什么苦衷。”
“他能有个屁他有苦衷, 你看见刚一进去那个胖胖的带着眼镜穿红衣服那个男生吗, 那是陆夜白最讨厌的人,他结婚这么大的事情连他最讨厌的人都知道,唯独瞒着我。”
时温恶狠狠的握着筷子把碗里那块烧肉戳了个稀巴烂,就像现在她不好受的心一样。
如果说今天与顾月明结婚的是除陆夜白以外的任何一个人, 她都不会有什么多余的想法。
但那个人偏偏是陆夜白。
是明知道她最喜欢的花是红玫瑰,她生日是春分,以前对她无微不至的陆夜白。
或许如果今天陆夜白瞒着她结婚的女人是除了顾月明以外的女人,她也不会这么难受。
但那个人偏偏是顾月明。
是以前和她一桌吃过铜火锅,笑着说她唇钉很好看的顾月明。
仿佛为了证实些什么,时温忆起这家铜火锅店里有个时光胶囊,就是可以花钱买一张明信片在上面写下对未来自己要说的话,然后让店家保存起来等之后一个固定的日子寄给他们。
走向前台敲了敲桌面,麻烦小哥分别给她找出一年前和九年前署名为时温的明信片。
小哥拧眉不善的看了看她,告诉她一定要日期才能取。
时温没什么犹豫就说,每年都是3月21日,只要有时温署名的全给我拿出来就行。
小哥还是不愿意给她找,嫌太麻烦了。
“把你们老板叫出来,让他给我找。”时温本来就心情不好,不想跟他多废话。
听这干脆爽利的话语再看她坚定固执的表情,小哥只好妥协说‘等着’,进里屋给她翻找。
说快也快,毕竟也没几个冤大头愿意花30块存一张连自己都不一定记得的明信片。
但说慢也慢,毕竟年份久了难免难找。
大概过了半个小时,小哥才从里面出来,手中捏着一小摞包着信封的明信片交给她。
那一摞有五张,分别来自于一年前、七年前到十年前,正好是陆夜白第一次带她来这家店给她过生日,当着她的面写明信片还不让她看的时候。
时温照着日期前后依次拆开来看。
十年前3月21日:
我有一个最爱的女人,她叫时温。
她长得很美,爱穿旗袍,爱红玫瑰,爱画油画,对其他都是淡淡的,也没怎么真心笑过。
她其实脾气很大但不喜欢对不熟悉的人发,我应该算唯一有幸的一个。
今天是她的生日,因为没有人给她过生日所以便宜了我,也是我陪她过的第一个生日,借她的愿望许个愿,希望我能给她一辈子生日。
不行,说的不够明白,重来一次。
我希望,在未来某个3月21日能娶到她。
到时候我一定会在江北街上摆满她最喜欢的红玫瑰,给她一个最隆重盛大的婚礼,让所有人都来祝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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