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4 / 4)
上太好看,事实上更像是出自孩子的手笔,有些拙劣,文字拐弯的地方却很圆润,一个个写得圆溜溜的,路易一笑,这才向镇里看去。
之前恰好有一场小雨,整个小镇都笼在一层淡淡的水雾里,清一色米黄色的墙壁,还有红色的屋顶,和指示牌上的字迹一样,这里的屋舍都充满了别样的可爱,镇里到处是绿色的小灌木和这时节挂在灌木上饱满深红的浆果,几乎所有的房子都有稀疏的白色栅栏,而屋前屋后都有茂盛的植物挂下来,上面开着淡紫色的小花儿,这是一个宁静到让人忍不住微笑的小镇,风里飘来花草的清新香气和一股子甜甜的馅儿饼味道,“叮玲玲”,似乎还有哪里的风铃在轻响,路易在走进去的时候,看到一只在路旁打瞌睡的花猫,甚至忍不住给它挠了挠下巴,连这种触感,都这样真实。
不管重来多少次,他仍然对爱莎小镇情有独钟,它就好像这片大陆上一颗不起眼的小珍珠,没有那么漂亮华美,却足够圆润可爱。
当然,它还有个很特别的地方,这会儿还不会有人知道,当战火弥漫,很多在大陆上很有名气的城镇都在战火中烧毁,而爱莎小镇从头到尾,都没有人来打扰她的清净,因为很少有人知道,这是一个以“爱莎”为名的小镇,爱莎是一个姑娘的名字,在那场浩劫战争中,敌方的指挥官索罗斯被称为黑暗使者,但他也有过去,在很久很久以前,他喜欢过那个叫爱莎的姑娘,所以,在他所有的战略部署中,都绕过了这座让他心碎的小镇。
路易进入小镇之后,径直往执政官府邸走去,在小镇的中心,有一座布置得相当漂亮的房屋,前后种着镇子里几棵独有的银杏树,这里就是爱莎小镇的执政官府邸,路易通过右侧门走进去,在一名正在打瞌睡的年轻人面前站定。
“您好,盖瑞先生,我想在爱莎小镇定居。”
几乎是一瞬间,年轻人的眼睛里迸出了明亮的光彩,仿佛刚才那个瞌睡到几乎睁不开眼睛的人根本不是他。
“噢,您好,亲爱的冒险者。”他对待路易的态度无比热情,“您真是太有眼光了,我们爱莎小镇绝对是附近首屈一指的好地方,这里宁静舒适,又不乏生活的热情——”
路易微笑着打断他,“好吧,我知道附近的樱桃镇更美丽一些,普利斯城要繁荣许多,不过听说爱莎小镇这里的要便宜一些,”他叹了口气,“您知道的,我并不是一位富裕的冒险者。”
那个叫盖瑞的npc似乎一下子哽住了,现在面前不是一个可以任由他忽悠的愣头青,他居然连樱桃镇河普利斯城都知道,这让盖瑞有些闷闷不乐,不过送上门来的生意,可不能任由他跑了,瞧,这里连执政官府邸都陈旧成这样了,花园也早就该重新整修,可惜,没有钱。
“噢是的,我们这里要比其他地方便宜一些,”盖瑞叹了口气,“不过现在大家都比较困难,所以,您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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